杭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15%
10月9日,杭州市城鄉建設管理高質量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我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15%。
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我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迴應羣衆關切,更好地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杭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現就優化調整我市房地產相關政策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國家住房信貸政策
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15%。
二、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職工家庭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130萬元,保底額度提高到20萬元;購買經認定爲綠色低碳建築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舊換新”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統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使用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結清的,可按首套房認定。
三、取消新出讓用地限價措施
新出讓住宅用地不再設置新建商品房限價要求,已出讓用地按原有合同約定執行。
四、因地施策加大購房支持力度
支持鼓勵各區、縣(市)因地施策加快出臺購房補貼、房票安置等措施,進一步推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加大購房支持力度,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加大房地產融資協調工作力度
推動房地產融資協調“白名單”擴容增效,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杭州市城鄉建設管理高質量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