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味飄到鄰居家遭告討5萬元 法院派人現場「試聞」結局出爐!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王姓男子日前在住家陽臺抽菸,味道飄到隔壁郭姓鄰居家中,雙方因此鬧上法庭臺中地院人員會同兩人親自到場「試聞」,確認王男在家抽菸,二手菸的確會飄進郭男家的客廳,最終法官判他不得再讓煙味亂飄,同時還得賠償鄰居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郭男不滿煙味飄進家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非事發地點

郭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他住在臺中市大樓4樓的1號房,去年4月王男搬到隔壁2號房,不久之後家中就出現濃濃的煙味,於是請社區經理幫忙規勸,沒想到4個月後煙味又再度出現,他一再向管委會通報,也和王男的房東溝通,甚至氣到打1999檢舉,但情況都沒有改善,實在是臭到受不了,纔會決定提告求償5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於鄰居的指控,王男辯稱,郭男是以偷拍的方式控告他在家抽菸,況且抽菸的地點距離拍攝地點最近也有4公尺,中間有隔戶牆,房間也沒有共通管路照理來說應該聞不到煙味,加上對方也沒有提出煙味入侵屋子、二手菸造成健康受損的證據,要求他賠償根本不合理

▲王男沒有否認曾在陽臺抽菸這件事。(示意圖/記者屠惠剛攝,非本文當事人

不過,臺中地院法官認爲,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的事實不爭執,視同自認,而王男並未否認曾在陽臺抽菸;此外,爲了還原現場法院人員還會同兩人回到現場測試,先由王在陽臺抽菸,再前往郭男家的客廳,果然聞到濃厚煙味,因此認定郭求償有理

法官接着指出,二手菸已被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歸類爲一級致癌物質臺灣每年約有3000人死於二手菸害,每年因二手菸罹病者約15萬至23萬人,相當於平均每2、3分鐘就有一名不吸菸者因此染病,可見二手菸的確會對身體造成傷害,最終判王男得賠償郭男2萬元,之後也不得讓煙味再飄到鄰居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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