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校外培訓機構退費難和卷錢跑路

來源:新華社

教育部等六部門近日發文,要求:①中小學生校外培訓不得用培訓貸;②校外培訓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③將培訓機構的預收費情況納入其誠信建設內容,嚴懲違法失信行爲;④排查校外培訓機構是否存在“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總檯央視記者潘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