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中大、惠州學院學者被通報
昨日(7月7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公佈《2021年查處的不端行爲案件處理決定(第二批次)》。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等法規制度,對若干科研誠信案件開展調查處理,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審議、經自然科學基金委委務會議審定,對相關涉事主體進行了處理;將6份給予通報批評處理的處理決定書(網絡發佈版)予以公佈。
其中廣東高校方面,來自中山大學和惠州學院的兩位學者,因涉嫌學術不端問題被開展調查;經查,決定分別取消兩位學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5年和3年。
《關於對廖文尉等發表論文存在違反科研倫理規範、代寫論文、署名不實、擅標他人基金項目號等問題的處理決定》指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中山大學廖文尉等被撤稿論文“W-W Liao*, C Zhang, F-R Liu, W-J Wang. Effects of miR-155 on proliferation and apoptosis by regulating FoxO3a/BIM in liver cancer cell line HCCLM3. European Review for Medical and Pharmacological Sciences. 2018, 22(5):1277-1285.”(標註基金號K0226004,標註有誤,實應爲81371693)涉嫌學術不端問題組織開展了調查。
經查,論文第一兼通訊作者廖文尉在未經倫理審批的情況下收集臨牀樣本,並自費委託第三方公司代做實驗、代寫論文。
此外,廖文尉還擅自將他人署爲作者,擅自標註他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號。
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五屆九次會議(生命醫學專業委員會)審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21年第七次委務會議審定,決定取消廖文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5年(2021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給予廖文尉通報批評。
在《關於對鄭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存在抄襲剽竊問題的處理決定》中提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惠州學院鄭辰涉嫌學術不端問題組織開展了調查。
經查,鄭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碳纖維缺陷斷裂的Monte Carlo模擬研究及其應用”(申請號2200030342)
爲此,取消鄭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3年(2021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給予鄭辰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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