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女科學家卵巢長瘤 開刀竟成植物人!兩醫生疏失須賠2千萬
新竹一名女科學家在做卵巢腫瘤移除手術時,不幸成爲植物人,兩醫師因醫療疏失判賠2千萬。(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一名曾任職國家實驗研究院儀器科技研究中心的葉姓女科學家,2013年生完小孩後下腹劇烈疼痛,經洪姓醫師診斷爲「卵巢畸胎瘤」,由李姓醫師開刀,不料手術過程中因爲腹腔嚴重感染(腹膜炎)、腦部長時間缺氧,不幸成爲植物人,家屬控告2位醫師醫療疏失,高等法院認定2醫師確實疏於監控生理數值,判賠2198萬。
判決書指出,葉女2013年5月24日下午近2時下腹劇痛,緊急到新竹馬偕醫院就醫,由於住院醫師無法判定病症,等到晚上8點才由婦產科洪姓醫師問診,當時僅以超音波檢查,判斷她腹部左側有7公分卵巢畸胎瘤,即安排另名未親自進行診療的李姓主治醫師手術,不料手術中成爲植物人。
家屬控訴,洪醫未確認葉女有無罹患腹膜炎的可能,就對她做腹腔鏡手術,才導致腹腔嚴重感染,且急救過程也不符醫療常規,院方設備有欠缺,纔會再害葉女成爲植物人;新竹地院一審認爲無法證明有醫療疏失,家屬敗訴。
但高等法院反轉判決,法官認爲卵巢輸卵管膿瘍是原主病竈,闌尾與大腸感染爲繼發性,才導致破裂引發腹膜炎,洪醫在刑事偵查中也承認排除葉女罹患闌尾炎的可能,執刀的李姓醫師在開刀當天沒有將闌尾炎或盲腸炎列入鑑別診斷,兩人都成立過失侵權行爲。
高等法院審結指出,新竹馬偕僱用洪、李醫師本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衡量葉女現已成爲植物人,喪失全部工作能力,加總其勞動能力減損、退休金損害、醫藥費、看護費以及精神慰撫金,總額需賠償1898萬5141元,另家屬3人則各100萬元,總計2198萬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