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一地發佈徵地補償安置公告!,補償金額公佈~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研究,現將擬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徵收範圍爲信陽市平橋區肖王鎮許崗村,四至範圍:東至耕地、南至省道S213、西至農村道路、北至耕地。具體範圍以土地勘測定界爲準。

二、土地現狀

徵收土地總面積8.0687公頃,全部爲農用地(耕地7.5451公頃、其他農用地0.5236公頃)。

三、徵收目的

擬徵收土地用於實施河南信陽平橋國家糧食儲備庫退城進郊二期冷鏈物流設施建設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徵收土地情形。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1、徵地補償標準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規定的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補償標準爲57萬元/公頃。

2、社會保障費用按《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佈2023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規定執行,補償標準爲64.5450萬元/公頃。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參照《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信陽市市區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信政〔2023〕1號)規定執行。

五、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1、貨幣安置。落實徵地補償安置費459.9159萬元(其中徵地補償費183.9664萬元,安置補助費275.9495萬元),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社保安置。已落實社保資金520.7942萬元,並預存入市政府指定的社保基金專戶。

3、就業安置。轄區內各企業招收工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被徵地農民就業。

六、辦理補償登記的時間、地點、方式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的相關證明材料到肖王鎮人民政府辦理土地補償登記,請相互轉告。逾期未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爲準。

七、異議反饋渠道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認爲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信陽市平橋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爲無異議。

公告時間: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1日。

特此公告。

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

來源:平橋區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