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利用輿論謀殺? 偵查不公開淪笑話

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羈押於臺北看守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案遭羈押禁見,昨天有媒體再報導,稱查到「收賄證據」指稱柯有一千五百萬來自沈慶京的不法金流,民衆黨則直指是北檢放話給特定媒體。柯文哲是否有罪仍是未來式,但司法檢體系透過特定媒體放話,利用輿論謀殺的違法行爲卻已成現在進行式,不免令人質疑,檢方刻意帶風向,目的就是要入人於罪,也讓「偵查不公開」淪爲笑話。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近期約談柯文哲,並搜索其住處、辦公室,北檢認爲柯文哲有逃亡、串供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北院裁定前,特定媒體爆出柯文哲有七百萬元金流交代不明,最終北院未採信。

而就在柯文哲二度羈押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又有特定媒體報導,檢廉搜查柯文哲住處時,扣押柯的工作電磁紀錄,發現記錄柯收受同案在押被告沈慶京一千五百萬元,專案小組懷疑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重大,成爲柯文哲被羈押最大關鍵。

但隨後又有人認爲,這個所謂的「2022/11/1小沈1500」可能是秘書登錄柯文哲與沈慶京會面的時間,不論實情爲何,顯然都有人將尚未經過證實的偵查內容泄漏給特定媒體。過去一段時間,檢廉對於特定媒體報導內容並未主動否認,而是面對其他媒體詢問跟民衆黨質疑後,才被動稱不予證實,放任側翼名嘴、媒體不斷帶風向,這樣的司法調查手法,如何能讓社會信服。

法官判決前應該無罪推論,檢方辦案理更應保持公正無私,不應受到政治或外在因素影響,選擇性放話給側翼及媒體帶風向,先不論未來柯文哲是否會被定罪,司法調查體系影響輿論的企圖昭然若揭,偵查不公開原則完全失守,也莫怪社會對司法體系長期存在高度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