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現有宗教團體112個 政府幫助團體改善條件

▲這是在新疆哈巴河縣庫勒拜鄉,哈薩克族婦女庫潘(右一)在家中用「納吾熱孜飯」招待客人,慶祝納吾熱孜節。(圖/新華社

本報訊

國務院新聞辦1日發表的《新疆人權事業發展進步》白皮書說,新疆現有宗教團體112個,政府幫助宗教團體改善條件,支持宗教團體發揮作用

白皮書說,在新疆,國家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制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宗教活動受到法律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障。

對外宗教交流方面,白皮書介紹說,新疆宗教界代表多次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會研討會教職人員和宗教院校學生多次在國際上舉辦的《古蘭經》誦讀比賽中獲獎。

白皮書同時指出,受國際宗教極端主義思潮影響,近些年來,宗教極端主義在新疆滋生蔓延。宗教極端勢力歪曲宗教教義,蠱惑矇騙公衆,強迫他人接受宗教極端思想,大肆製造暴恐活動,殘害包括宗教人士信教公民在內的各族無辜羣衆。爲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新疆持續開展去極端化工作,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防範和打擊宗教極端,有效遏制了宗教極端主義滲透蔓延的態勢。(新聞來源:新華社港臺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