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對不起!」小學偷吃福利社零食…時隔10多年還母校3千元
▲育才小學校友吃福利社點心沒付錢,畢業後悄悄地回到學校還錢。(圖/育才國小校長諶志銘提供,下同)
宜蘭市育才國小校長諶志銘27日早上進辦公室時,發現桌上一封沒有郵戳的信,指名要給校長本人,信封上雖寫着姓名電話等資訊,卻查無此人,信封內裝了3張千元鈔票,原來是以前的校友曾「免費」拿了福利社零食,時隔10多年,現在歸還食物的錢了。
諶志銘表示,該封信上寫着:「校長,我是育才國小的校友,以前在育才國小福利社幫忙顧店,曾經拿零食吃,對不起,現在歸還零食的錢。」信內更附上3張千元鈔票。
雖然信封上註記寄件人地址,但沒有郵戳記號,諶志銘判斷應是當事人親自送來學校,而地址經過求證後是虛構;姓名音也與「無名」相近,應爲假名。
另外,諶志銘推測這位校友應畢業至少20多年,甚至3、40年前的事,因爲學校福利社早在20多年前就不賣零食。
諶志銘表示,學校福利社從20多年前就不再販賣零食,轉型成協助學生訂購書本與作業簿的單位,所以推測這名校友可能步入中年,現在自己有了能力,也沒忘記學校,等到開學一定會與學生分享這件充滿教育意義的事。
諶志銘於臉書上表示:「我們育才國小可愛的校友,爲了彌補小時候吃了福利社免費的食物,心中一直過意不去,所以才送來3000元,我們認爲這是校友熱心公益、捐資興學的舉措,因此會把這筆款項納入校務基金,只是沒有正確捐資人姓名,無從頒發感謝狀,只能透過臉書po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