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公佈電商申訴排行榜 蝦皮、富邦MOMO居前兩名
疫情影響民衆消費轉向電商平臺,致消費糾紛案件大增。行政院消保處8日公佈去年國內六大電商平臺被申訴情形,新加坡蝦皮娛樂電商排第一,4,243件申訴案中,蝦皮就佔了2,029件,比率近五成,排第二的是富邦媒體科技公司(富邦momo)1,049件。
這六大電商平臺包括:蝦皮、富邦momo、網路家庭、露天市集、雅虎、東森得意購。消保處表示,去年共收到4,243件對六大電商的申訴,較2019年增加1,321件,增加45.2%。該處已邀集各電商平臺開會,要求其降低消費爭議案件,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此外,網路家庭372件,露天市集351件,較2019年減少19件,是唯一下降的業者,香港商雅虎278件,東森得意購164件。
消保處統計,被申訴案件的類型前三名爲瑕疵品約1,035件,出貨爭議約505件,如商品數量、顏色、形狀等錯誤,及出貨延遲、不遵守七天猶豫期約246件。商品類別前三名爲服飾、皮件及鞋類約606件,家電及周邊商品約530件,通訊及周邊商品約467件。
消保處表示,將請電商平臺要求賣家須遵守「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向消費者提供賣家名稱、電話等有效連絡的通訊資訊,並請經濟部輔導電商平臺業者要求賣家應符合法規。並請經濟部輔導督促電商平臺業者建立相關的管理機制,有效降低消費糾紛案件,並過濾平臺出現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務。
消保處指出,蝦皮及富邦momo的被申訴量成長過於快速,特別要求兩家業者針對其被申訴最多的爭議類型,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並於下次會議回報其改善情形。
此外,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時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臺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臺業者提供的「價金保管機制」,如不幸發生糾紛,有更妥適的處理機制。同時,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買家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