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探/第三方支付元年超展開 便利與安全的平衡點

【文/黃俊超

夢想總是遠大的,尤其是當看到別人成功的範例,更容易對未來燃起希望。中國去年第三方支付交易總額高達八兆人民幣,相當於新臺幣四一兆餘元!臺灣相關業者無不希望政府能夠早日開放業務,尤其是在進入手遊時代後沉寂已久的遊戲產業,終於,近日金管會正式釋出首張電子支付執照,再度成爲市場焦點

電子支付成長空間寬廣

趕在今年農曆連假前的二月四日,總統府正式公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十月十四日,遊戲營運商歐買尬(3687)旗下第三方支付子公司歐付寶,宣佈獲得國內首張電子支付執照,股價連三天跳空漲停後仍持續強攻,帶動同產業包含橘子辣椒網龍宇峻等同步轉強。

隨着網路行動裝置普及電子商務相關商機蔚爲主流,根據研調機構eMarketer對全球B2C電子商務產值預估,今年將可望年增一五.六%至一.七兆美元,二○一八年可望達到二.三兆美元,其中以亞太地區成長最快,尤其是中國的高度成長,有機會在近年就超越北美,成爲全球最大的電商市場。

而臺灣網路購物交易規模,MIC預估今年將可望突破一兆元(年成長一四%),雖然成長速度有趨緩跡象,不過至二○一七年之前年增率都可望超過雙位數。臺灣電子支付佔比爲二五.八%,較鄰近國家相對爲低,主要使用電子票證信用卡,其中信用卡簽帳金額佔民今消費比重持續緩步爬升,今年第一季來到二五%。

第三方支付在中國相當盛行,美國也有Paypal,而在臺灣目前只是開端,觀察臺灣與中國發展第三方支付的過程,中國採取開放態度建立一定規模,或預期可能威脅正常金融發展之下,纔開始限縮,而臺灣對於風險控管相對謹慎,然未來電子支付市場將可望隨着法規持續放寬而提升。

根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經營業務主要有三大規定。一涉及外匯應依中央銀行規定辦理;二代理收受實質交易款項,不得設有未經主管機關覈准商品、服務或其他法規禁止事項與交易;三若要經營收受儲值款項、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轉移與其他主觀機關覈定業務,必須有從事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

上述條件屬於基本規範,而必須留意的是,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每一使用者款項,合計不得超過五萬新臺幣,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轉移,每筆同樣也不得超過五萬元,且業者除了依使用者支付指示轉移、提領款項,與分配或收取孳息或其他收益外,不得動用使用者專戶。(全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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