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死刑「有條件合憲」 民衆黨團:仍須面對民意檢視

▲死刑存廢釋憲案今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圖/翻攝司法院YouTube)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下午3點判決出爐,大法官做出合憲性解釋,但須限縮適用範圍。對此,民衆黨團表示,司法機關的判決解釋實質提高死刑門檻,在形成國家刑事司法政策的過程中,仍必須面對民意檢視,否則不但無法無助提升社會共識,反而擴大沖突。

民衆黨團表示,死刑存廢牽涉高度對立之價值衝突,需透過社會充分對話溝通。今日司法機關的判決解釋實質提高死刑門檻,在形成國家刑事司法政策的過程中,仍必須面對民意檢視,否則不但無法無助提升社會共識,反而擴大沖突。

民衆黨團說,鑑於過往司法改革成果不彰,當前臺灣民間對司法的信任度尚待提升,人民難以接受重大刑事案件罪犯在監獄經過矯正、教化後即可弭除再犯之疑慮。

民衆黨團強調,追求人權保障的同時,司法之公正性、正義價值之實現、法制矯正與教化功能亦不該偏廢。黨團將要求刑事司法體系針對本次憲法判決結果,研擬配套措施,以迴應民意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