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迷姦2少女…淫保全遭判10年「不上訴」!雄檢將代爲發監執行

羅姓保全下藥迷姦2少女遭判刑10年,羅不上訴,北檢將請雄檢代爲發監執行。(圖/翻攝PTT)

記者劉昌鬆戴若涵臺北報導

高雄市一名14歲少女日前遭曾任保全的羅姓男子誘拐囚禁,引發社會關注!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而羅男2018年曾下藥性侵2名國中少女,被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0年,臺北地檢署確定羅男已收到判決,確定不上訴後,北檢8日正式發函請高雄地檢署代爲發監執行。

羅男2018年間在一間保全公司擔任區經理,負責應徵面試新人,沒想到他竟然藉機對2名年僅15、16歲的少女下藥性侵,還趁機拍攝對方下體等猥褻照片,北檢一度聲押羅男獲准,但最後因他認罪等因素,臺北地院裁定羅男以5萬元交保。

7月23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羅男被依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項之以藥劑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爲之照片、影片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若羅男不服判決結果的話,可在收到判決書後的20天內向法院提出上訴,若檢、辯都不上訴,全案於8月31日定讞。

臺北地檢署執行科日前遠距離訊問羅男,確認他已收到判決,也沒有要上訴,認定判決已經合法送達,北檢8日正式發函請高雄地檢署代爲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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