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開庭 向心批檢辱港金融體系
捲入共諜案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董事會主席向心(前右)與妻子龔青(前左)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被起訴,臺北地院4月30日首度開庭審理。(趙雙傑攝)
捲入「王立強」共諜疑雲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董事會主席向心、龔青夫妻,涉嫌洗錢遭起訴。臺北地院昨日首度開庭,夫妻倆否認犯罪,向心稱本案不只侮辱他個人,更是對香港金融監管體系極大的侮辱,他一生從未犯罪,連交通違規都沒有,非常不認同檢方盲目起訴。
稱做大手交易 監管嚴格
向心向法官表示,他在香港資本市場從事「大手交易」近30年,也就是臺灣所稱的鉅額交易,特點就是公開透明、監管嚴格,「這是全世界最高難度的業務,不可能違法」。檢察官指控他做虛假交易,不僅是對他個人的侮辱,也是對香港金融監管體系的極大侮辱。
向心說,洗錢是國際公罪,他不可能棄之不顧,「無罪之身不會逃亡成爲通緝逃犯」。他不僅不是共諜,更不是洗錢犯,一生從未犯罪,連交通違規都沒有,檢方完全無視大手交易監管規則,只爲把他留在臺灣起訴洗錢,這種盲目的做法,他非常不認同。
檢方指控,大陸爆發國太公司吸金400億人民幣案,向心協助漂白贓款回大陸,國太並以2億300萬元港幣購買向心公司的股權,向心爲隱匿贓款,與龔青來臺開戶,購買信義區3戶豪宅,涉嫌洗錢。
向心的辯護律師方伯勳指出,向心在國太案未被香港、大陸起訴,反而主動向香港證監會舉報,配合調查,香港證監會已認定向心不是共犯;警務處核發無犯罪紀錄證明。向心、龔青帳戶的錢都是合法取得,國太案爆發前2人就具相當財力;爆發後,向心已終止投資協議架購,並買回股權。
方伯勳表示,洗錢罪一般是隱匿、漂白黑錢,向心將合法財產匯入自己帳戶,轉移到臺灣購屋,房屋登記在自己與妻子名下,全在合法金融體系裡運作,應不構成洗錢。向心喜歡臺灣,常來臺旅遊、投資,如今卻對臺灣司法產生疑慮,本案受兩岸三地矚目,若向心爭不回清白,未來在國際間將寸步難行。
龔青的律師凃榆政說,龔青只是家庭主婦,未參與公司事務,更別說是洗錢,純粹因爲其中1戶豪宅登記在她名下就被起訴,並不合理。本案定5月28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