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認兩女童偷糖 書店老闆娘:我承認這邊解析度還不夠
▲老闆娘在女童家屬要求下道歉,但被認爲沒誠意。(圖/翻攝《中天新聞》)
臺中市兩名12歲女童近日逛外埔區一間書局,沒想到她們把在超商買的糖果拿在手上,被老闆娘誤認是店內賣的糖果;業者氣得報警,直到看到兩童拿出超商發票證明才道歉,並坦承監視器的解析度太低造成誤會。
警方表示,2月14日下午4時半,接獲店家報案遭小偷光顧,員警到場發現兩名女童全身發抖一直哭泣,先安撫她們情緒再詢問原委。兩童向員警哭訴稱,手中的糖果是在超商購買,再到書局購買文具,看到書局也賣同樣的糖果,一時好奇拿起來比對及看價錢後,立即把東西放回去就要離開,卻遭老闆娘誤認偷糖果,對方並一直謾罵及報警處理,「我們非常害怕」。
警方調閱店家監視器畫面,發現兩童只有把糖果拿起來看,看完就放回去;且店家糖果出廠日期爲9月份,超商是12月份,學童也出示超商發票證明。
「我還沒來之前,妳跟她們說如果她們說謊,妳要拉她們頭髮進去打!」店家被女童的親人質問,否認有說過這樣的話;業者後來發現是自己誤會,對警方說「我承認我這邊的解析度還不夠」。
老闆娘在女童家屬要求下道歉,卻被質疑爲什麼躲在櫃檯後面,她起身站出來,「好,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這樣可以嗎」,也被對方質疑沒有誠意。女童家屬氣得將影片PO到「外埔人動起來!」、「我愛大甲2」臉書社團,要求網友評評理,「老闆娘一口咬定家裡的孩子偷竊糖果,非常謝謝警察先生還我們家孩子的清白」。
▼老闆娘坦承,店內監視器解析度不夠造成誤會。(圖/東森新聞)
▼兩名女童在超商買的糖果。(圖/翻攝「警光新聞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