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入圍金馬7獎! 真實故事改編「藥價真降了」
▲金馬55《我不是藥神》入圍7大獎項。(圖/《我不是藥神》劇照)
大陸黑色喜劇片《我不是藥神》票房衝破30億(臺幣約133億),入圍金馬55最佳劇情長片、最佳男主角、最佳新導演、最佳男配角、最佳原着劇本、最佳造型設計、最佳剪輯等7項大獎。電影內容由真實故事改編,主要講述社會底層的小人物爲了控制白血病,不斷求藥來延續生命的艱辛與無奈。
《我不是藥神》改編自2015年的「陸勇案」一事,原型人物陸勇是一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吃了2年抗癌藥「格列寧」來延長生命,不過也因爲藥價貴,導致經濟狀況不堪負荷。之後,他發現印度一款仿製藥的藥效與格列寧極爲相似,價格較爲便宜,因此自己服用覺得有效後,進而將這款藥介紹給病友,讓部分白血病患者也能得到救贖。
不過陸勇所購買的印度仿製藥在大陸並沒有合法渠道,因此被藥監部門認爲是「假藥」,將他關進看守所135天,檢方念在他救人無數,最終宣佈不予起訴。當時陸勇登上大陸主流媒體的新聞版面,被稱爲「藥俠」,直到2018年被拍成電影,再度引起人們對藥價的關注。
▲《我不是藥神》徐崢出席金馬影展紅毯之夜。(圖/記者張一中攝)
《我不是藥神》與原型故事不同的是,劇中男主角程勇(徐崢飾)並不是白血病患者,他是印度神油店的老闆,也是連房租都繳不起的保健品販賣商。有天一名白血病患找上門,拜託程勇到印度買藥,原本不願從事違法行爲的他因爲必須負擔父親的高額醫藥費,逼不得已纔開啓他的走私之路,此刻平凡貧窮的生活開始有了轉變。
在電影中,程勇原本只是爲了錢而幫忙代購藥品,後來良心發現進而轉變爲賠錢也要救人的英雄,與現實故事有些出入。事實上,陸勇與電影主角最大的不同在於,程勇前期販賣格列衛獲利無數,而陸勇則未經批准進口抗癌藥違反了《藥品管理法》,但他被司法機關認定爲「行爲非銷售行爲」,所以不構成銷售假藥罪,最後依法不起訴。
「我賣藥這麼多年,發現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窮病。」一句臺詞點出社會貧民求生的辛酸,對低層人民來說,錢就是他們的命,沒有錢一切都免談;劇中還提到「只要你予我生的希望,我便要封你爲神」,雖然聽起來不太真實,但對一個病人來說確實是如此,能活着比什麼都重要。
▲李安出席金馬影展紅毯之夜。(圖/記者張一中攝)
《我不是藥神》以寫實的手法來傳達生命有多麼「寶貴」,劇情突破以往大陸電影的尺度,涉及到醫療等敏感話題,上映之後引起廣大人民關注,連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都特別爲該片表態,要求儘快將抗癌藥的價格降低,可見這部以現實主義爲題材的電影成果豐碩,遠遠超越了原的有藝術及票房價值。
而在10月時大陸醫療保障局宣佈,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等目錄。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都低於周邊國家或地區的市場價格,包括12種實體腫瘤藥和5種血液腫瘤藥,涉及了白血病、淋巴瘤、結直腸癌、非小細胞肺癌等多種癌症,其中新入醫保的抗癌藥與平均零售價相比,降價幅度達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