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限電疑慮再起 李敏:蔡總統不認爲她是缺電始作俑者

興達電廠事故全廠停機,導致5月出現兩次全國大跳電。圖臺北市商家停電,民衆摸黑以手機照明選購商品。(本報資料照)

經濟部去年曾預告修改《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新增若遇政治、經濟等不可抗力因素,可緊急限電,而蔡政府執政以來,發生3次大停電,引發社會驚懼。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李敏直說:「她(蔡總統)跟你一樣的無辜、無助、與無奈」,並且更不認爲「她纔是缺電始作俑者」。

面對蔡政府任內已發生3次全國大停電,李敏反問,經濟部依照《能源管理法》訂定的《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對於限電的優先順序有明確的規定嗎?」

去年經濟部釋出《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將新增第4條之1,規定因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致國內電力供應預期發生嚴重不足時,中央主管機關爲確保相關必要設施運作之需要,得啓動緊急限電管制措施。此一修法引發質疑,認爲增訂政治因素可直接限電,顯見背後有許多算計,再加上關係不睦,外界開始聯想恐怕蔡政府已有「戰爭限電」的盤算。

對於此法修法公告拋出之後,引發軒然大波,經濟部當時迴應「是爲完善能源管理法制作業」,強調相關辦法已14年沒有修改,因此也因應國際情勢,着手檢討法規,將不可抗力因素列舉地更加完整,完善化能源調節管制的法制作業。

對於5月份連續發生兩次全國跳電事件,李敏說:「缺電,施行分區停電,停電前給你個通知,算告知了!反正臺電發不出電來,不夠大家同時使用,就輪流來嘛!」

對於蔡總統的沒有作爲,身爲一國元首,更沒有必要替作爲三級單位的臺電道歉,李敏砲轟:「你找總統申冤,她說,她也不能接受啊!她跟妳一樣的無辜、無助、與無奈呀!她完全不認爲她纔是缺電的始作俑者,可是人家有817萬人的支持,不願懸崖勒馬,你又奈何!」

對於多次跳電,確實也會產業界造成恐慌,去年預告修訂的《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的新增第4條之1條當中,更包含「經濟」因素,李敏提到,基於人人用電權力平等的原則,政府修改此辦法目的是在擴權,也就是在電源不足時,哪一個工業要被限電,皆由政府決定,「我認爲這個條文,是要保障臺積電於缺電期間優先用電權的霸王條款」。

李敏也指出,目前位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的《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還是民國95年12月29日的版本。由於這項辦法條文修關民衆權益,未來因電力供應不足時,政府執行計劃性限電時,各類型用戶修先順序依據,是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版本,還是109年 8月14日的經濟部公告?需要請能源局說清楚。

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迴應,在新公告還沒有正式推出之前,還是使用原定版本,也就是《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仍以民國95年12月29日版本爲主。

而去年公告該辦法新增第4條之1,公告釋出後,引發各界批評,李君禮說:「大家想像豐富,意見也很多」,強調能源局在蒐集各界意見,因此沒有完成修訂,不過未來並沒有排除修正的做法,但也否認「政治限電」的說法,未來如果再修定,考量會將「政治」兩個字去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