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科技金融搭建更好的基礎制度和機制

本文轉自:人民網

解讀《關於紮實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之二

爲科技金融搭建更好的基礎制度和機制

人民網記者 黃盛

中國人民銀行推出5000億元額度的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發放對象包括21家金融機構;證監會發布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國家金監總局要求銀行業保險業進一步增強針對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的金融服務……

進入2024年,圍繞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我國金融管理部門多措並舉,聚焦卡點堵點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科創領域仍是當前金融服務的薄弱環節,金融服務適配性、定價效率、覆蓋面等方面的短板需進一步補足。對此,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在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紮實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中指出,針對科技金融運行全過程,強化相關基礎制度和機制建設;優化激勵引導政策體系,完善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科技創新專項金融債券等政策工具,建立科技金融服務效果評估機制,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標準體系和統計制度,完善常態化投融資對接、信息共享、創新試點、風險分擔和防控等配套機制。

“發展科技金融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除了金融自身的能力建設,也要注重加強相關基礎制度和機制建設,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增強可持續性。”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市場司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要健全科技金融標準體系,擴大“創新積分制”評價範圍,加強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應用,健全科技金融統計制度,爲金融機構提供明確指引;加強科技金融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多層次、廣覆蓋的常態化投融資對接平臺,擴大知識產權基礎數據、企業研發活動信息等開放共享;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服務模式和對擔保代償的補償機制,促進擴大擔保規模和覆蓋面;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等政策,支持科技型企業充分利用國際資本市場。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楊濤認爲,發展科技金融,需要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優化,尤其不應該靜態、片面地追求特定金融產品的規模與數量,而是要更加動態平衡、結構合理地推動科技金融服務優化。例如,面對科技企業及創新項目“看不準、轉化難、風險複雜”的挑戰,可構建具有特色的全面風險控制體系,努力爲科技活動提供基於全產業鏈、全生命週期的服務。

“金融機構也需要提升服務科創企業意識,重塑相關業務管理流程,積極培育專業化服務團隊,開發符合科創企業需求的產品,創新和拓展抵押品範圍等;金融機構通過數字化技術賦能、加強與相關部門、市場機構合作,更有效管理風險。”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向記者表示,《工作方案》的出臺,有利於提升金融服務科技創新能力與質量,有助於緩解金融科技創新融資難題,促進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動我國產業經濟轉型升級。

也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在金融支持科技企業與科技創新的基礎制度和機制上,一方面需要釐清金融功能配置的重點,不應只着眼於融資、投資等資金匹配,更應該關注風險管理、信息管理等金融市場基本功能的供給,以緩解科技金融服務功能失衡的矛;另一方面,也要探討發展科技金融的中間目標與最終目標,不應只侷限於科技信貸、科技債券等衡量科技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中間指標,更應該明確科技金融發展目標的優先次序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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