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觀點/惡警與貪商?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身陷文大宿舍風波。(圖/記者潘永鴻攝)
紐約時報突然踢爆,共和黨總統參選人川普,涉嫌逃漏稅,即有可能「長達十多年從未繳稅」,引發美國輿論界,一片譁然。
沒想到遭控的川普,短短一天就正式迴應,他說:「是的,我沒繳稅,過去18年,我沒有繳過一毛錢的稅,因爲我超懂稅法,因爲我超級聰明」!
川普說,1995年時他曾經營賭場,虧了9億1600萬美元(大約新臺幣293億元),因爲這些虧損,他可以「免繳稅」,長達18年都不用繳稅。
開賭場,不怕民衆知道,沒繳稅,也敢公開大聲的說。最後,這個被美國民衆盛讚是「節稅天才」的人,跌破所有主流媒體的眼鏡,成爲美國總統,一個連續18年都不繳稅的美國總統兼天才。
美國是如此,臺灣可能嗎?
拿來蓋房子自己住?很多地主可能會「嫌吵」(因爲學生多);拿來蓋房子賣?這是個不錯的選擇;或是拿來蓋房子分租給學生?這是更多臺灣「厝頭家」可能的決定。
因爲地就在學校旁邊,蓋套房,租學生,四年一租,再換四年,年復一年,多好賺?
於是「包租公、包租婆」這個行業,臺灣南北到處可見,出租數量大的時候,有的還會開公司統收節稅,合法合情。
這麼簡單的SOP,如此符合社會法則的臺灣經驗,現在只因爲「這個地主的先生」要「選市長」了,一切都變得「超複雜」。
我不是侯友宜,也不認識他的太太,更沒有見證1997年取得建築執照的過程,我不知道2011年文化大學爲什麼要主動找侯妻統租「大羣館」,一租15年。
這些細節,得侯家自己對外說明。
但有地蓋房,蓋完出租,這樣的事情,在臺灣各地天天發生,爲什麼只因對象叫做「侯友宜」?一堆立委議員,要天天出來死咬猛追,高喊:「抓到了」!
抓到什麼了?
抓到2011年文化大學要跟侯家簽約統租15年的時候,侯友宜根本「知情」?根本知道這是要做「學生宿舍」的,抓到這個了?
我真不懂。
▲文大宿舍爭議,侯辦批抹黑。(圖/翻攝自侯友宜臉書)
1997年取得證照後(陳水扁市長核發),大約一兩年後就蓋好開始出租給學生,在2011年之前,這棟大樓,已經由侯家自行出租給學生十多年,這樣的套房,就是拿來租賃用,之後文化主動說要租,當然也是租去當「宿舍」,有什麼好「當年應該早知情」?要知情什麼?不租給學生住,難道是要改成農地種菜,當「開心農場」嗎?
有地,蓋房;蓋完,出租;設公司,節稅。這些都是臺灣人的「經驗法則」。沒有哪個環節「奇妙奇怪」,怪的是,臺灣人內心彷彿不允許政治人物「賺錢」,每個想選舉的人,都得「慈眉善目」,天天救濟四方,扶老太太過馬路,還不拿一毛錢薪水回家,才叫OK。
如果真要比有錢,文化部長鄭麗君,身價13億;蔡英文總統,恐怕更多。
有錢不是錯,「違法賺錢」、「特權A錢」、「壓迫老百姓坑錢」,才叫不行。
所以,這話題吵了十多天了,侯友宜的「大羣館」,到底是「違法」?還是「特權」?又或者是「壓迫學生,魚肉鄉民」了?
前幾個月,綠營猛打侯友宜「害死鄭南榕」,算是個「惡警」,議題猛打兩個月,不見成效,蘇貞昌民調反跌落後18%。現在戰場轉換,變成打「文化大羣館」,要把侯友宜打成一個「貪商」。
說他死愛錢,坑暴利,犧牲學生的權益。
去看看「Dcard」吧(大學生最常使用的網路論壇)!大羣館是小,但住起來生活機能還算方便,雖然稱不上是什麼「人間天堂」,但一個學期1萬8200元的房租(該區單租套房一個月就要一萬多塊),在寸土寸金的臺北市陽明山區,學生其實評價不差。
怪只怪,侯友宜不是川普,臺灣也不是美國。收租賺錢,好像是罪惡,不敢大聲說。
好,就算真有「隱藏事證」,最後證明,侯友宜真是「惡警」,也算「貪商」好了。
這樣的「惡警」、「貪商」?民進黨過去居然破格拔擢,讓他一路當到警政署長,還想提名他代表民進黨參選嘉義縣長?又是什麼道理?
那不還好侯友宜當年拒絕,要不然眼前形象大壞,天怒人怨的債,豈不得由民進黨來揹?
政治ATM,猶如吐鈔機,吐出去的鈔票,就像一張張的選票,吐完再也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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