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族栽培養女出國 結婚豪送3千萬 因「不下跪」撕破臉
望族栽培養女出國 結婚豪送3千萬 因「不下跪」撕破臉(示意圖/達志影像)
來自臺南的某望族,多年前收養一名許姓女子當作養女,養育期間也非常盡心盡力,除了送許女到美國唸書,也在她結婚時,大手筆拿出3000萬當嫁妝,想不到養父母與許女,2009年時發生爭執,往後10年雙方都沒聯絡,感到心寒的養父母,決定終止收養關係。
根據判決書,臺南望族夫妻身家非常驚人,雖然已經有親生子女,仍在1976年收養許姓女子當作養女,對許女的疼愛甚至超過親生子女,不僅國中時期就送她到美國唸書,待許女完成學業,回臺灣與一名小兒科醫師交往,最後成功步入禮堂,望族夫妻也拿出3000萬當嫁妝。
2009年許女與醫師老公、女兒到美國玩,旅遊行程結束後,許女決定一個人留下多玩幾天,並探望在美國的親戚,但養父母無法認同這行爲,認爲許女不顧老公與女兒,擅自留在美國玩,雙方因此發生衝突,許女結束美國之旅,也沒有與養父母聯絡。
直到多年後養父臥病在牀,許女才與老公返家探望,由於養父母不接受口頭道歉,要許女下跪,但許女不願意,導致10多年來雙方都沒聯絡,期間歷經養母罹患乳癌、養父動心導管手術,許女皆不知情,因此養父母認爲,與許女已經沒有實質親情聯繫,僅剩收養形式,去年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對此許女辯駁,當時爭吵雖然沒有下跪,但用過許多方法試圖取得諒解,醫師老公也作證,許女當時罹患憂鬱症,曾多次打電話給養父母但未獲迴應,才決定冷處理。此案一審判決養父母敗訴;二審法官則認爲,雙方長達10年未有密切聯繫,缺乏良好互動、有效積極溝通,難以維持收養關係,裁準終止收養關係;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爲二審裁定程序有疑慮,最後駁回准許終止收養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