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慢之於中華電信真相-NCC纔是罪魁禍首(上)

楓眼

這些年來關於類似議題其實有不少博碩士寫過非常專業的論文,但對一般人無法產生吸引力,於是根本就不可能對輿論產生影響,於是中華電信一直以來只能揹負着「導致臺灣網路環境落後」的黑鍋。

本文從一開始就是希望能對輿論造成影響,所以在描述、用詞、編排等都有仔細編排,且對於細節的正確性也是十分考究,沒有把握的話,我根本不會也出來。

在撰寫的過程中,我有訪問過許多中華電信的員工、中華電信工會人員。但我也注意到他們似乎很小心,不想向外界透露太多消息,不過放心,我不是電視名嘴,不會有那套「世界上只有3個人知道」的戲碼,若有必要我仍可透露消息來源,以上只是強調文章的消息來源是可靠的,不是虛構的,否則我很有可能會吃上官司。

在臺灣,很多民衆都以爲臺灣網路慢是錯在中華電信?只答對了一半,事實的真相是,原臺灣願意布建光纖網路和銅線電纜的只有中華電信一家。

迷思一: 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last mile,最後一哩),也就是你每個月繳網路費的「電路費」,是用納稅人的錢鋪的?

這裡「用戶迴路」分兩部分,第一種是銅線電纜,含電話和ADSL,第二種是光纖,也就是光纖上網。

銅線電纜用戶迴路

儘管媒體通常這麼告訴你,事實卻是隻有古早時期打電話用的「銅線電纜」是用政府的錢。

筆者曾詢問過了解當年情況的電信從業人員,2000年開放民營業者經營網路時,民營業者必須向政府提出申請,講述「美好的未來願景」,如果講的「不夠動聽...」政府還不準申請通過,所以一定要着眼於「新技術」如光纖,對於被認爲即將過時的銅線電纜興趣缺缺 (原話是:「他們自己不想要銅纜」)。

於是中華電信用巨資向政府買下全臺的銅線電纜用戶迴路 (來源,注1),並有傳聞說中華電信當初是受到政府壓力,才吃下沒人要的銅線電纜。

也有傳聞當時政府想成立「銅纜局」,由各家業者共同管理維護銅線電纜,但因民營業者認爲太花錢而破局。這些說法非常廣泛的流傳並被接受,因爲符合當時環境。

結果剛好ADSL技術出現,可以直接透過「普通非光纖骨幹」如銅線電纜傳輸,在那個光纖不普及的時代,ADSL非常有競爭力,銅線電纜價值跟着爆翻。

財團眼見押錯寶,於是選擇了最低成本的方法:對政府施壓 (注.3),出現了中華電信壟斷銅線電纜用戶迴路之說。諷刺的是法規明訂這些業者,必須在六年內建設100萬網路門號和用戶迴路設備。(法規全文,注.4)

巧妙的是,在「非常巧合」的時間點出現了「民間抗議行動」,要求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和財團訴求相同,並創造了適當的輿論壓力環境,立委們於2005年一度要求政府編列預算「買回」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再分配給各業者(注.5,後半部,2005年份新聞)。

雖然「民間抗爭」訴求不是降價,中華電信仍在民意壓力下降價並受益全民,也讓大衆注意到早年固網建設的難處。不過,當時一般人都不知道中華電信已向政府買斷銅線電纜用戶迴路,還以爲是中華電信強佔政府的資源自肥,媒體不知是搞不懂還是不知道,也隱瞞不報。

其間還發生孫道存掏空太電171億元、王又曾掏空亞太固網272億的鬧劇,其中太電爲臺灣固網的主導者(注.6)。不久後NCC公告(銅纜)用戶迴路爲「瓶頸設施」,並強制中華電信以低價租給民營業者。

光纖電纜用戶迴路

而現在的「光纖上網」使用的是光纖,並不是銅線電纜,這部分完全是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的錢鋪設並維護的,從頭到尾都沒用過納稅人的錢。

在銅線電纜用戶迴路時代的「民間抗議行動」已過了八年的今天,同樣的戲碼竟然再次上演,NCC「再次」要求中華電信以成本價出租用戶迴路,可是「這次」的用戶迴路鋪設時,中華電信早已民營化,也不曾請求過政府支援,於是引發爭議。

當初看好光纖的民營業者,「這一次」是否有和中華電信一同鋪設自己的光纖用戶迴路呢?

抱歉,八年過去了,臺灣要建設固網的環境已不像當年民間抗議時那般畸形,反而是政府對民營業者百般呵護,連鋪設寬頻線路管道都幫忙建好了 (見Part 2《M臺灣計劃》),結果唯一肯投入建設的還是隻有中華電信一家,政府出資幾百億幫忙挖好的管道也只能放着養蚊子。也就是「用戶迴路」早就開放了,只是財團不願投入才造成「獨大」。八年前和八年後,他們還是在原地吵着同樣的東西。

臺灣老闆的通病就是小氣不肯投資,人家就是死都不要投入,不然你能怎樣?所以你用民營業者的光纖如遠傳、臺灣大,你還是要繳給中華電信電路費。

迷思二: NCC站在公平競爭這方?

真正的公平競爭是讓其他業者們和中華電信一樣,自己鋪自己的線路,或和中華電信談判租用,再不然合作鋪設。中華電信並沒有使用納稅人的錢來鋪設線路。

但日前NCC已完成草案,要強制中華電信釋出用戶迴路(最後一哩)包含光纖線路,用成本價租給民營業者如遠傳、臺灣大。不過並沒有要求他們用成本價轉租給消費者,而且維護線路還是要由中華電信「義務」負責。

不僅是當初由中華電信民營化時,向政府買斷的銅線電纜(電話和ADSL線路用這個),還包括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公司資金投資建設的光纖網路(你家的10M/2M用這個),全部成本價送給民營業者。

(法規規定民營業者須於六年內設置1百萬門號含用戶迴路;三家民營業者成立時共募集了2千億資金,同年中華電信資本額爲964億元,其中臺灣固網曾說要增加資本額至1千億並逐步整合成爲市場龍頭,與中華電信抗衡 (注.6)

問題來了,此舉是否刺激自由競爭,或是造成大家只願等着坐享其成,沒人願意投資基礎建設呢?我們看看民營業者投資在固網上的資金額度便可知曉,答案呼之欲出。

2011/09/23 《中國時報》 業務功能分離 中華電信不認同

據瞭解,中華電信內部對部分修法內容相當反彈。針對NCC要將中華電信建置的光纖網路以成本釋出其他業者租用,中華電信認爲,民國88年開放固網業務競爭 時,共開放三家新業者,三家都有自建光纖網路義務;但近三年每年固網投資,其他兩家都只有10多億元,只有中華電信投資達200多億元。 相差20倍的固網投資金額。某間並列第2的民營業者,某年度資本支出,行動通訊部分爲46億元,固網業務爲12億元(項目爲雲端和海纜),相差近4倍。我都不用作什麼,就有東西能用,那何必花錢呢?

NCC是如何協調中華電信與民營業者的競爭關係呢?

2011/04/16 《iThome》

NCC退回中華電信ADSL免費升速案

雖然對中華電信用戶而言,免費升速方案有利於消費者權益,但因爲中華電信免費升速方案等於變相降價,不利於其他 ISP業者與其競爭,加上考量到服務品質維持的問題,NCC在上週駁回中華電信申請,要求補充說明方案內容,中華電信用戶暫時還享受不到這項方案的好處。

大家嫌網路太貴,事實是中華電信要「降價」,NCC打回包票,說會導致其他不願投資用戶迴路的民營業者,「跟進降價」並虧錢。而媒體也會「故意」報導說,中華電信獨佔「用戶迴路」導致「網路太貴」 (所以要開放給財團使用),卻不會跟你說那是財團不肯投資才導致「獨佔」,這並非偶然,而是要刻意塑造「適當的輿論環境」,瞄準中華電信民營化後,用自己的錢鋪設的現成光纖迴路(光纖上網的用戶迴路),這就是「裙帶資本主義」(注.7)的部分體現。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於某次中華電信大降價後,媒體詢問旗下民營固網業者遠傳電信是否跟進降價時,他回答說:「爲了選票要我們降價是不恰當的政策。」(注.8)

我們可以看到非常明顯的,NCC無論做什麼,都是在幫民營業者爭取利多。民營業者不願投資基礎建設,NCC幫他們向中華電信爭取免費的釋出基礎建設。中華電信要降價,此舉將會大幅刺激臺灣的網路競爭,而且只是個開端,NCC卻出面爲民營業者擋下。

NCC要中華電信成本價出租用戶迴路,據中華電信員工說法將導致年收入減少30%~40%,各位都看到中華電信和其他業者在固網資本支出上的20倍差距,可用在臺灣網路建設的資金就更少了。

按照這些財團的既往模式,他們更可能「食髓知味」,更不想作事並繼續將責任推給屆時已相對殘破的中華電信。如爲什麼不肯鋪設光纖用戶迴路?很明顯是因爲銅線電纜用戶迴路那次開放,他們覺得可以複製相同模式到下次,即今天的光纖用戶迴路。

先把中華電信妖魔化,變成人人討厭的箭靶後,貪婪無能的廠商再靠NCC當靠山不斷巧取橫各項資源,不思長進導致臺灣網路環境落後於周邊國家,這纔是真相!

請問NCC憑什麼要民營化的企業,開放使用自己的錢建設的資源,以成本價給別人用?對私人企業能這樣嗎?就是看準中華電信官股持有比例最高,官股代表政府和背後的納稅人血汗錢,政商關係玩的就是傷害政府和全民的財產,目前中華電信每年都上繳幾百億給國庫。

臺灣自稱法治國家,那就讓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按規定必須在6年內提供100萬固網門號,包括用戶迴路的設備。法規原文太長,關鍵字句節錄如下:

「申請經營綜合網路業務者,於網路建設許可證有效期間內,應自行建設之市內網路用戶門號或用戶通信埠(port)或用戶門號及用戶通信埠組合之系統容量。」

「一、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申請者:至少一百萬門號。」

「前項門號及通信埠之建設,應包括交換設備及連接用戶終端設備之「用戶迴路」。用戶迴路應具備雙向傳輸功能並應至少建設至路邊接線箱(Curb)或到戶。」

顯然民營業者全都跳票了。

這是因爲各家網路業者沒錢嗎?

因爲建置固網很花錢,政府對有意願切入的業者制定了400億資本額的門檻,三家業者共募集約2000億資金,東森寬頻657億元、新世紀資通475億元。

其中臺灣固網募集了922億元,並說要增加資本額到1000億元,還表示將透過遠高過另外兩家業者的資本額,逐步整合併成爲業界龍頭,和同時期資本額965億元的中華電信抗衡。(來源注.9)

反過來看中華電信,1996年民營化成立時,資本額爲僅有964.77億元。

我們都已經看到這4間業者對臺灣的網路建設貢獻有天壤之別,民營業者當初募集的資金甚至超過中華電信實收資本額,時至今日卻只能,也只想透過「裙帶資本主義」,包括髮動輿論壓力意圖取得中華電信現成的「用戶迴路」,媒體也很配合財團演出,導致一般人常以爲中華電信竊占國有財產「用戶迴路」。

目前3045臺灣大股價、EPS (每股盈餘)、ROE (股東報酬率) 都比2412中華電高,諷刺的是,中華電信股東報酬率較低的原因,就是「相對」投入太多資本建設臺灣網路。

爲何臺灣固網業者經營效率如此之差、對臺灣的網路貢獻如此之小,而NCC還要百般保護偏袒他們?

其背後的真相是臺灣「政客、商人、媒體」三位一體臭不可聞的共生關係。

當年3間民營業者募集資金之初,因400億門檻極高,於是大量發行非法「股條」併成爲全民運動,許多立委涉入(注.10),甚至拿來犒賞樁腳用作選舉經費。隨後引來調查局介入調查而停止,鬧的沸沸揚揚並驚動時任政院唐飛特地下達3項指示,成爲當年行政院推動掃除黑金的重點工作(注.11)

何謂「股條」?就是未上市公司的優先認股憑證,拿出來賣是違法的。

不久後隨即傳出民營業者並未立即將資金投入固網建設,而是挪作他用,媒體大篇幅報導更曾傳聞檢調介入偵查(注.12)。隨後先後爆發臺灣固網主導者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俗稱太電)(注.6) 遭孫道存掏空171億元、王又曾掏空亞太固網272億元等大案。

當初亞太固網發放不合法的「股條」時,還找了臺鐵以資產作價80億之多,也給臺鐵上萬名員工、立委認購「股條」,許多「媒體人」到銀行結清帳戶也要買(注.13)。

其中認購的立委很多還是無本生意,認購甚至有上萬張並且轉售的價格層層升高,早期有立委認購3元利潤最高,10元面額轉售給樁腳可能到達15~18元,再轉售給一般民衆就可達24元,一個立委只要代銷達上萬張,就可能賺進1億元的利潤,臺灣固網和新世紀資通也有立委「們」上門要求認購、代銷「股條」。(注.14)

亞太固網掏空案爆發後,引來檢調徹查,當初介入購買股條的藍綠立委「們」人人自危,部分當初靠權勢介入亞太固網「股條」的立委們不甘股價滑落套牢,便威脅第2大股東臺鐵用「納稅人和政府資產」將「股條」買回,在立法院質詢臺上猛烈炮轟臺鐵官員並以砍預算爲要脅,私下卻與對方交涉要臺鐵買回被套牢的亞太固網「股條」,藍綠立委皆涉入。(注.13)

當初以每股10多元搶購亞太固網股條的立委、立委助理、「資深」媒體人,其中被套牢數百萬元的,只好自我安慰說被套牢上千萬的人有一長串(注.15)。許多記者也都在當初熱潮時投入購買固網股條(注.16)。

然而並沒有限制只能購買哪家的股條,所以這些媒體人不可能不購買新世紀資通、臺灣固網的股條。

政府接管亞太固網後,臺鐵成爲最大股東(注.17),臺鐵並於3年後的2010年負債突破1000億大關,更要求外界同意自己處分資產抵債。

比對亞太固網掏空案前後臺鐵歷年虧損,2005年73.3億,2006年96.8億,2007年不正常的激增至146.9億,2008年和2009年虧損降至皆爲115億元(來源,注.18)。

2007年臺鐵虧損激增時,正好是亞太固網掏空案偵結時,也是立委們逼臺鐵買回已滑落套牢的亞太固網「股條」的消息傳出時,當中的關係如何,我想不用講大家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而在亞太固網掏空案爆發前,非法買賣固網股條案就已經在政壇上掀起軒然大波,如2000年親民黨立委劉文雄,曾在媒體上公然宣稱「涉入股條買賣的立委應進行司法調查,非經立委同意的助理涉入買賣也應立即解聘」;各黨都作過類似宣示。(注.19)

立院史上最大弊案」,2005年臺北縣長選戰時,民進黨立委李文忠如此稱呼固網股條案,並再次成爲攻防焦點,民進黨籍候選人羅文嘉和李文忠,指控國民黨籍候選人周錫瑋是「股條立委」。

遭指控的周錫瑋極力撇清,他承認買股條,但堅稱是合法購得,且早就賠光了(注.19)。羅文嘉說,固網業者的股條按照立委行情會有不同的配額,行情好的配額多到2百萬股都有,而周錫瑋是第一批擁有股條的立委之一。

更早之前還爆發出黑道介入股條買賣,收取高額仲介費並恐嚇「你老婆的命只值20幾萬嗎?」此案於2000年8月17日,藉由親民黨籍立委陳朝容在立法院成立的「固網股條回收中心」披露,在固網股條風波延燒時再次衝擊政壇。 (注.20)

前立委陳學聖更爆料「當時立法院沒買固網股條的人不到10人!」很多立委的辦公室就是「股條配送中心」,立委助理就是兜售員,買不到股條的立委還會設法探詢貨源。立委賴士葆自稱是少數未墮落者,並稱有人問他要不要買,每股買10元賣13元,投資一億現賺3000萬! (注.21)

2000年時,據一名參與「固網股條回收中心」的陳姓資深國會助理透露,民營固網業者八百億的股本,不算臺鐵的80多億,保守估計從立法院「批售」出去的股條、股票,約在50億到80億之間,「保守」估計。(注.22)

近日涉貪被收押的「林益世」,2002年立法委員時期,舉辦公聽會並要求中華電信開放市內用戶迴路出租。隨後,中華電信一改原本強硬拒絕態度,首度同意出租用戶迴路。(注.23)

行政院2000年曝光的文件內容,時任院長唐飛指示調查固網公司的3大要點,有兩項爲「清查固網公司資本有無被挪用」、「調查固網資金募集有無用不當手法」(注.24)。同一時期,親民黨立委陳朝容也呼籲「撤銷固網公司執照,在必要時應凍結資金以免遭到不當挪用」(注.25)。似乎對即將發生的事情早有預感,行政院並視爲當年的重點黑金掃除項目之一。

2012年高院主動告發王又曾、王令一、王令僑、王令楣、徐君式、陳重德、董葆珍等人,涉及販賣固網股條籌資,投資人付了錢後拿到的還不是亞太公司的股條,而是他們另外辦理的「投資公司」的股條「用別人的錢當股本,掌控亞太經營權,遂行掏空亞太固網的計劃」。(注.26)

日前通過的NCC草案,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部分中華電信員工,誤會要求中華電信釋出用戶迴路案是他做的決定,但實際上在前政務委員張進福任內即已完成。而張進福日前接任元智大學校長,交接典禮由元智大學董事會董事長徐旭東監交。(注.27)

徐旭東即民營固網業者「遠傳電信 (原新世紀資通)」,也是遠東集團的接班人兼董事長,各位讀者看到這邊,想必已看出臺灣網路業者、官、學界利益糾葛的金權脈絡。

立委們早在2005年便曾要求政府編列預算,「買回」中華電信用戶迴路,再分配給各固網業者(注.29),包括時至今日寧可將政府出資300多億且已完工的管道放着養蚊子,也不願租用鋪設的民營業者。

也就是說立委們早從一開始就知道,用戶迴路「並非」政府財產,且有圖利之嫌,並有不用功的媒體配合,以致一般民衆根本不知情,到今天還以爲是中華電信竊占公共財產。

讓我問幾個一針見血的問題,如果民營業者不是一開始就把NCC的反應視爲企業發展的「可控因素」,他們怎麼敢開固網公司?臺灣所有的網路建設都來自於中華電信一家公司,如果在一個公平、正常的競爭環境,有可能會發生這種事嗎?當初集資的2千億資金花到哪了?法定6年內增設100萬門號含用戶迴路的規定是怎麼避開的呢?

注1:ETToday 2012/07/27「強迫開放最後一哩?中華電:要建設時其他家都不來啊」

注2:光纖通信能力本位訓練教材《認識光纖》,職訓局賴柏洲着。

注3:經濟日報 2003/08/24「徐旭東痛批政府大無爲 不夠魄力」

注4: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公佈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注5:中廣新聞網 2005「立委:收回中華電信用戶迴路重分配 交通部:困難」

注6:中國時報 2000/04/03「臺灣固網擬擴充資本額上千億」

注7:裙帶資本主義,引用wiki的解釋:一個資本主義經濟中,商業上的成功是否取決於企業、商界人士和政府官員之間的密切關係。它破壞公共服務型的經濟和政治理想,民主國家若有嚴重的裙帶資本主義、其民主制度只是空殼子。

注8:NOWnews 2011/6/15「中華電降價要跟?徐旭東:爲選票降價,不是最恰當的政策」

注9:同注6。

注10:中時晚報 2000/04/03「立委賣股條 賺鈔票、搶選票」

注11:工商時報 2000/08/02「政院對固網股條採『個案認定』」

注12:中國時報 2007/01/16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固網市場的一本爛賬」

注13:聯合報 2007/01/16 「亞太固網股條 藍綠歷史共業!」

注14:同注10

注15:聯合報 2007/01/11 「當年瘋固網股條 立委是配送中心」

注16:聯合晚報 2007/01/14 「查亞太固網 套牢藍綠立委哀嚎」注17:資料來源wiki亞太固網條目。

注18:自由電子報 2011/01/16 「連虧30年!臺鐵負債1036億」

注19:中央社 2005/11/25 「李文忠:股條案是立院大弊案 周錫瑋應說明」、蘋果日報 2005/11/25 「羅控炒股條 周稱早賠光」

注20:中時晚報 2000/08/17 「陳朝容:助理收東森股條仲介費 還恐嚇」

注21:聯合報 2007/01/11 「當年瘋固網股條 立委是配送中心」

注22:同注13

注23:NOWnews 2002/03/01 「民營固網業者要求開放市內用戶迴路,中華電信拒絕」;2002/06/26 「中華電信首度同意出租用戶迴路」

注24:工商時報 2000/08/02 「政院對固網股條採個案認定」

注25:NOWnews 2000/08/03 「陳朝容卯上固網案 籲政府撤銷固網公司執照」

注26:自由電子報 2012/02/04 「固網股條案 高院主動告發王又曾等人」;工商時報2012/07/31 「亞太固網股條弊案 追訴時效已過不起訴」

注27:中央社 2012/08/01 「張進福接任元智校長」;經濟日報 2012/08/01:「張善政釋疑 退學條款動用機率低」

注28:中央社 2012/05/07 「徐旭東:暫停在臺一切投資」

注29:同注5

●作者楓眼,自稱只有小學畢業,長期關心臺灣資訊產業發展。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