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募兵制 役男不當兵夢想破滅
立法院於13日通過「兵役法」修正案,常備兵役除「現役」「後備役」外,增列「軍事訓練」役種。消息一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接獲不少役男及家屬詢問,以後是不是不用當兵了?
民政局表示,實施募兵制後,役男不用當兵想法,其實是「語意上的誤解」,所謂的「募兵制」是指部隊成員都是志願加入的,除非志願,人民不用負擔任何軍事義務,如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家;但我國即將實施的制度,只是將兵役役期由現在的1年縮短爲4個月,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時修習的軍訓課折抵役期,以8堂軍訓課折1日的方式計算,不過最多不得超過30日;就讀大專以上學校的役男,也可利用寒、暑假接受軍事訓練。因此,與目前制度相較,只有服役役期之縮短及訓練方式不同,制度並未改變,本質上役男還是有兵役義務,與一般民衆想法,其實不太一樣。
民政局表示,依據修正後兵役法,未來役男仍須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而停止徵兵制當年之前就屆役齡的男子,則須改服1年替代役。另外當「志願役」兵額不足時,仍回覆徵集役男服「常備現役」。至於停徵年次,國防部依規定須待募兵制實施前1年才能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