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放話「前妻喜歡吃蟲蟲」:四處開房睡覺!4人收到訊息傻了
▲阿宏傳送詆譭小紅之訊息給其餘人,被依法判處拘役40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pakutaso)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與女子「小紅」(化名)是前夫妻關係,但兩人離婚之後,阿宏卻因不滿對方,就用手機傳送詆譭對方名譽的訊息給幾名友人,誇張的行徑讓小紅得知後氣得提告。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宏跟小紅離婚之後,因故不滿對方,竟基於意圖散佈於衆,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用手機傳送臉書內容,「此人四處招騙男人錢...四處打牌跟牌桌上的男人開房間睡覺,自以爲有錢其實偷人借據騙錢...很愛吃男人精蟲,嘴巴、X巴也很臭...下面也被...大了」等文字給幾名朋友,以此詆譭小紅之名譽。
小紅得知此事後氣得提告,而阿宏在警訊、檢方偵查時皆坦承有傳送上開內容訊息給他人,4名收到訊息的證人、臉書私訊截圖也都足以佐證全部犯罪事實。對此,法官認爲,阿宏未依循理性方式解決問題,竟在臉書社羣網站的通訊軟體傳送貶損小紅的文字,此舉已經貶損對方社會評價,就其所爲應予非難。
法官審酌,阿宏犯後坦承犯行,但卻未能與小紅達成和解,考量其犯罪動機、情節、所生危害、家庭經濟狀況、素行等一切情狀後,依犯散佈文字,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判處他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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