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遭汽車輾腳堅持提告 男遭過失傷害判拘役10日

桃園分局莊姓員警去年在桃園區建新街勸導違規,卻被駕駛開車壓到左腳。(警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警分局莊姓員警去年6月6日,發現1輛轎車違規停車阻礙交通,他上前勸導,被車輪輾壓導致左腳挫傷。有人將過程影片張貼上網路,稱看起來警察在碰瓷。警方則說,事後檢方對過失傷害聲請簡易判決,黃姓駕駛也被判處拘役10日。

警方表示,去年6月6日11時17分許,交通中隊隊員莊姓員警處理交通事故準備返回駐地途經桃園區建新街時,發現有1自小客違停致阻塞交通,莊上前勸導。駕駛黃男駛離時,車輪輾壓莊員左腳導致挫傷,莊因此持驗傷單轄區大樹派出所提出刑事告訴,經桃園地檢署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方法院今年3月26日依過失傷害罪,簡易判決黃男拘役10日。

因員警和民衆「互動」過程被貼上網路,也引起熱議,莊甚至被網友騷擾,關閉自己臉書,警方也說明事件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