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以機捷A10山鼻站開發爲例 加速其他各站開發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局長陳錫禎市政會議中,提出「桃園市區段徵收開發案業務推動精進作爲─以機場捷運A10山鼻站案爲例」專題報告。(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局長陳錫禎8日於市政會議中,提出「桃園市區段徵收開發案業務推動精進作爲─以機場捷運A10山鼻站案爲例」專題報告指出,機場捷運A10站開發將紓解南崁都市飽和壓力建構車站周邊必要機能,促進車站營運效益;落實土地使用管制,避免違規使用。

陳錫禎表示,A10站區段徵收計劃書在105年11月9日獲內政部審查覈準,土地徵收公告及土地集中發價作業已經完成,地價補償金額共60億3,116萬2,732元,地上物徵收公告及地上物集中發價作業已經完成,目前已發放金額(含協議價購)共2億7,033萬5,576元,地上物拆遷自動拆遷期限爲106年6月30日,建築改良物自動拆遷標準維持原標準「門窗拆除,垃圾傢俱清運,以不能居住爲原則。」地上物包括建築物63件、其他工作物28件,共91件,目前已成自動拆除勘查18件。

而桃園市其他開發案包括機場捷運A20興南站案、A21環北站案及中壢運動公園案,A20案已於106年1月25日、4月19日陳報抵價比例,經內政部要求補充說明,目前仍在彙整回覆意見中;A21案已於106年5月9日部委會審定通過,俟都市發展局提報細部計劃送市都委會審定後,即接續辦理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報核作業;中壢運動公園案前於104年9月9日提送土徵小組審議,預計106年下半年再陳報範圍及抵價地比例。

市長鄭文燦於聽取地政局專題報告後表示,機場捷運A10站區段徵收計劃已獲內政部覈准,目前進行區段徵收、地上物拆遷補償、工程設計發包,未來作爲其他站區開發的參考,加速其他機場捷運沿線站區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