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恐成小金庫 環團籲設管考機制

圖爲中鋼順利軋鋼三廠第二熱浸鍍鋅智慧製造產線正式啓用。(中鋼提供)

立委賴惠員昨天邀請相關部會召開《氣候變遷因應法》公聽會,立委吳怡玎在會中表示,如果碳費每噸課100元,以中鋼2020年直接碳排計算,預計每年繳交的碳費僅佔中鋼當年營業收入不到1%,呼籲應從公營排碳大戶如臺電、中油等開始執行「公營事業應先行」。經濟部次長陳正棋則迴應說,中鋼、中油及臺電等泛公營事業的減碳目標,已列入經濟部的每週報告事項中。

立委蔡壁如表示,民衆黨版氣候法草案要求各部會權責應入法外,也把淨零路徑入法,而且應分短期碳費、長期碳稅,否則若以碳費100元試算,每年收入達200多億元,恐怕會成爲環保署的小金庫;財政部賦稅署代表說,碳費及碳稅都是減碳的工具,但希望不要重複課徵,會評估碳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減碳救地球、調適救臺灣」,立委洪申翰認爲,若要做好調適則應有氣候科研做基礎,建議應成立氣候科研專責機構統籌規畫;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表示,希望成立環境研究院後再設置科研中心,針對CCUS(碳捕捉、利用與封存技術)中的U(利用)進行研究。

環團則呼籲,應拉高氣候治理層級,確立部會權責,而碳費有效性需要有執行及管考機制,且要規畫短期碳費長期碳稅的方式,更要讓公民訴訟條款並肩同行。

蔡鴻德說,如果是環保署所屬的如環評法、空污法等法規都會納入公民訴訟條款,公民團體可以藉此要求政府執行,但氣候法是政策目標,設計是讓民衆在前端有更多參與的機會,而不是後面的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