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監錯放4假釋犯 矯正署:輔導員記過、移送法辦

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受刑人錯誤分數,使其能夠假釋,矯正署表示,研判輔導員違失重大恐涉刑責,已通報廉政單位查察。示意圖/ingimage

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受刑人錯誤分數,使其能夠假釋,矯正署今天晚間表示,研判輔導員違失重大恐涉刑責,已通報廉政單位查察。

矯正署指出,經政風人員徹查泰源監獄人員,發現李姓輔導員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職期間,未按累進處遇核分核予吳姓受刑人錯誤分數,使吳未符要件卻仍假釋出監,已撤銷吳假釋許可,由地檢署通知到案執行。

矯正署說,爲求慎重,經全面清查李承辦所有的假釋案件,除吳外,還有3名受刑人分數錯誤,2名已撤銷假釋回監執行,並修正分數及縮刑日數。

至於第3名受刑人雖因作業分數登載錯誤,但綜合其他評量項目仍符合假釋要,出監時執行率逾9成,目前已完成保護管束並服刑期滿。

矯正署表示,泰源監獄於2024年3月20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分別核予李姓輔導員記過2次及時任主管申誡2次,並陳報矯正署從嚴審議,也調整李的勤務,不許再辦理假釋業務,全案移送臺東地檢署偵辦,追究刑事不法責任,並提策進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