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滴滴打車遭爆屬陸資「事涉國安」 女老闆變沒事了

臺灣樂迪負責人王慈雍,因代理陸APP「滴滴打車」遭舉報陸資北院6日判決無罪。(圖,資料照/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滴滴出行」是在大陸相當風行叫車APP,2018年爲搶攻臺灣市場,由臺灣樂迪科技代理,推出滴滴計程車、滴滴順風車等運輸服務,卻遭民衆告發疑有陸資涉入,檢方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樂迪」負責人王慈雍,臺北法院6日判王女無罪。

社運人士王奕凱於2018年2月,向北檢告發只有20萬資本的樂迪,卻能花費百萬元舉辦記者發表會,還補貼禮券給下載APP的用戶資金來源不明。

檢方調查發現,臺灣樂迪向香港樂迪借貸,但香港樂迪背後,無論資金與實際決策,都是大陸的「滴滴出行」,而運輸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國安、屬特許行業,應受特別監管,且臺灣樂迪並未通過經濟部投審會審覈,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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