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爲無人機友善城市 飛航場域採負面表列方式開放飛行
▲爲鼓勵無人機產業發展,臺南市政府以負面表列方式,公告64處首波禁限航區,其餘原則開放飛行,營造臺南市成爲無人機友善城市。(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爲鼓勵無人機產業發展,臺南市政府以負面表列方式,30日配合中央機關所轄之軍事範圍、高鐵、臺鐵、高快速公路、重要保育區、檢調監所機敏設施,及水電油等重要設施等64處列爲首波公告禁限航區,其餘原則開放飛行,並滾動檢討公告禁飛場域,營造臺南市成爲無人機友善城市,讓民衆安全的飛、安全的玩。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指出,黃偉哲市長對於無人機產業的發展非常重視,有鑑於無人機產業在跨域的整合應用上日趨成熟,諸如科技、物流、農業、藝術、災防、數據分析等各領域,均有豐富實績,臺南市政府應持開放態度,纔能有助於產業發展。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配合民航法之遙控無人機專章上路,市府已於2020年3月26日完成代中央公告禁限航區,臺南市除了民航局原公告之機場飛航管制範圍外,其餘中央機關提報之管制場域包含軍事設施、法院、監所、文史館、自然保育區、油電水等民生設施等,共計64處,請飛友切勿誤闖禁區,以免觸法,法人可以透過線上申請解除禁飛管制措施。
交通局長王銘德也呼籲,「安全的飛行」是市府謹守的原則,提醒飛友務必遵守相關規範,除了上述公告的飛航管制範圍,其餘仍須遵守民航法及相關子法的基本操作限制規定,否則違規受罰事小,如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恐得不償失。法規上路後,交通局也會考量實際執行情形與民衆需求,滾動式檢討,以符合黃市長的產業政策,併兼顧公共安全及飛友權益。
交通局重申,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公告的飛航管制範圍內,如經查獲違規飛航活動者,違者依情節輕重,依法可裁處3-150萬元罰鍰外,如因故造成飛空事故,恐衍生相關民事、刑事責任,雖法規上路初期先以勸導代替罰則,仍請民衆進行飛航活動時,務必事先確認是否身處飛航管制區,相關資訊可上民航局(https://drone.caa.gov.tw)或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網頁(https://traffic.tainan.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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