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遙控無人機飛行區 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新北市遙控無人機飛行區 ,原則開放、例外禁止。(新北市交通局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新北市遙控無人機飛行區域,新北市交通局綜合各方意見與法規後,飛行區域將「原則開放、例外禁止」方式,也就是除飛航管制範圍及機關禁止區域嚴格規範,其餘開放飛行遙控無人機活動。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已蒐集中央機關禁飛區域共120處,範圍包括臺鐵、高鐵、高速公路、軍事營區、中油及臺電基礎設施等。

另市府相關機關基於安全考量共提報31處禁飛區域,包含河濱自行車道、大衆捷運、老街、體育園區等;大專院校、學院及研究院則依教學需求提報10處限制區域,專供教學、考試使用。

交通局長鐘鳴時表示,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相關子法已針對遙控無人機註冊、操作能力認證、操作限制、保險及違規裁罰等訂有嚴格機制,在符合安全管理、互相尊重及承擔責任的原則下,新北市遙控無人機飛行區域採開放態度規畫。

鐘鳴時說,在排除民航法規定的禁限航區、中央或市府機關、學校認有禁止及限制區域,其餘迴歸法制所定操作限制開放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將於月底前公告,交通局也提醒遙控無人機使用者遵守相關規定並安全飛行,讓無人機產業更加健全發展及廣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