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籍移工遭撞致死不起訴 立委嗆苗檢縱放制度性吃案

去年一名泰籍移工遭車輛撞死,但涉案駕駛獲不起訴處分。民衆黨立委林國成今天開記者會指出,一名泰國籍移工夜間騎乘自行車,連續遭到3臺車輛撞輾致死,苗栗地檢署去年底以「不起訴」偵結本案,再議也以「無告訴代理人」駁回,泰辦處未接獲我國政府依涉外事件通常程序,形成「制度性吃案」的程序瑕疵,丟臉丟到國外。

法務部專門委員李貞慧迴應,本案是由苗栗地檢署偵辦,已經不起訴確定,上個月曾經召開相關會議,法務部有將告訴狀、陳訴都送給臺中高分檢,審酌過後再交給苗栗地檢署,針對是否有疏失,將分案詳細調查。

林國成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荒唐苗檢!縱放酒駕無照肇逃!」記者會,說明辦公室接獲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泰辦處)勞工處請託,一名泰籍移工去年7月2日夜間騎乘自行車,連續遭到3臺車輛撞輾致死,苗栗地檢署卻以「不起訴」偵結本案。

林國成指出,泰辦處在案發後即檢警偵查期間,均未接獲我國政府依照涉外事件通常程序,通報外交部、勞動部或泰辦處協助境外遺屬主張權益,形成「制度性吃案」的程序瑕疵,移工離鄉背井來臺工作,臺灣政府卻如此不尊重人權,根本丟臉丟到國外。

林國成列舉6項程序瑕疵,包括鑑定證據移送不全,誤導鑑定機關做出假設性鑑定;專業鑑定毫無中立,淪爲檢察官「結案自助餐」;不起訴書切割犯罪事實,稀釋被告罪責;輕忽被害移工人性尊嚴;檢開死亡證明書含糊,致使保險公司拒絕理賠;高等檢察署要求苗栗地檢署再行發查,檢察官卻仍蓄意壓案。

林國成說,法務部、外交部應該建構涉外事件司法通報程序,預防刑事被害外國人不能追訴犯罪的困境,而本案移工遭到連續撞輾致死,欠缺境內告訴代理人等程序瑕疵,顯見司法院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均未能落實效能,應該全面檢討預算利用。

林國成也呼籲,法務部應該強化檢察官人權觀念,勿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外國人司法近用權成爲空泛口號,尊重被害人與遺屬人性尊嚴,避免在國家公文書中使用不當、不雅文字,二次傷害被害人及遺屬法感情。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副處長蔡雅芳表示,泰籍移工發生任何重大人身侵害、甚至不幸死亡的事件,希望臺灣官方能夠通知泰辦處,協助被害移工或遺屬,給予法律權益維護,不要再發生因爲沒有告訴代理人,導致刑事案件不起訴、縱放犯罪的事情。

蔡雅芳也說,希望臺灣官方文件不要再用不雅、不當字眼形容被害人受害的經過,泰辦處無法逐字轉譯給遺屬,也會傷害遺屬對臺灣的情感。

針對一名泰籍移工於苗栗竹南騎行自行車,連遭3輛車撞輾致死,均未接獲我國政府依涉外事件通常程序之通報,導致境外遺屬求助無門,民衆黨立委林國成(右二)等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荒唐苗檢,縱放酒駕、無照、肇逃犯!」記者會,呼籲法務部、外交部應建構涉外事件司法通報程序,勿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與外國人司法近用權成爲空泛口號。記者曾學仁/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