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宏達「消滅故宮說」遭查過期水錶 警函送內湖簡易庭
臺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去年11月間批評政府要消滅故宮,遭控是假消息,警方今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案件函送內湖簡易庭裁處。(翻攝自蘇宏達臉書頁面/李文正臺北傳真)
臺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去年11月在臉書影片指故宮南遷是「消滅故宮文化大革命」,卻在12月中,接到南港警分局偵查隊通知書,指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也就是俗稱偵辦「假消息」使用的法條,蘇稱自己遭「查水錶」、「是誰在封殺臺灣人的說話自由」。士林地院內湖簡易庭表示,今收到南港警分局函送新案。
蘇宏達因去年11月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蘇指,妻子打電話請教律師,依該法第31條,追溯期2個月,超過之後,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且不得移送法院,如今事隔1年,卻遭到調查局強力交辦,他已於12月20日親赴警察機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