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燕輝》臺灣吞得下美國南海聲明?

圖爲7月6日美軍雷根航空母艦打擊羣在南海巡弋,爲美國加入南海主權爭議方提供武力屏障,未來南海主權問題將更形複雜。(圖/美國海軍)

日前,美國務卿蓬佩奧選在「南海仲裁案」裁決公佈滿4週年的時間點發布「美國南海海洋主張立場聲明,表示中國大陸在南海許多主張沒有國際法依據,敦促相關國家反對中國大陸的海洋權利主張,並重申「南海仲裁案」的裁決對中國大陸具法律約束力

聲明發布次日,美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助理國務卿史達偉華府出席「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所主辦之第十屆南海會議當中表示,中國大陸在南海作爲如流氓,美方不排除制裁相關中國大陸官員與國有企業。

細讀國務院之聲明,可以發現蓬佩奧並沒有提出美國新的南海論述,只是釐清美國有關南海特定海洋主張之政策立場。美國沒有改變針對南海領土主權爭端持中立的一貫立場。

如果要說有新意,那就是針對南海的歷史性權利、海域 (領海專屬經濟海域、大陸礁層)、海洋地物之法律地位 (曾母暗沙)、海域內有關資源開發之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以及中國大陸的作爲提出更明確、更強硬的立場。此將加劇美中南海博弈,增加擦槍走火,爆發武裝衝突的風險。

聲明明確表示,中國大陸在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以及汶萊於南海所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上所進行有關漁業、油氣資源、以及其他經濟開發的活動是非法。此外,美國拉攏東協索國在南海對抗中國大陸的戰略意圖格外明顯。美國呼籲東南亞盟邦夥伴國,以及國際社會成員捍衛航行自由,反對任何試圖在南海或更廣大區域採取「強權就是公理」的作爲。

雖然聲明中指的是中國大陸,但在世界各角落,尤其涉及航行自由與飛越、領海無害通過、領海直線基線劃法、專屬經濟海域內進行軍事操作等爭議,採取最多「強權就是公理」作法的國家就是美國。

美國至今仍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但一再援引此公約規定對公約締約國的海洋主張與作爲「說三道四」,評論沿海國的海洋主張是如何與公約相違。美國的實際作法可查隸屬美國國務院「海洋與國際環境和科學事務局」之下的「海洋與極區事務辦公室」所發佈的「海洋界限」分析報告,以及美國政府透過國務院進行外交磋商和海洋立場陳述,並由國防部派遣軍機軍艦所執行的「航行自由行動」(FONOPs)的年度報告

美國對「航行自由行動」所下之定義是「以實際行動挑戰過度(或越權)的海洋主張」。自2016年7月「南海仲裁案」裁決公佈至今,美國已派遣軍艦在南海執行20多次以上的「航行自由行動」,挑戰美國片面所認定中國大陸在南海的「越權海洋主張」。有國外學者指出,美國在南海所強力執行的「航行自由行動」衍生違反《聯合國憲章》與國際法有關禁止使用或不威脅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段的強制法規定之嫌。

蓬佩奧的聲明與上月初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凱莉‧克拉夫特向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室遞交的外交照會是一致的,主要指控中國大陸在南海所提出的海洋主張與國際法相牴觸。但中國大陸針對克拉夫特與蓬佩奧所提出的海洋論述立馬做出迴應,表示「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是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形成的,符合包括《聯合國憲章》、《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北京表示無法接受美國肆意歪曲南海有關客觀事實和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的規定,擴大渲染南海地區緊張局勢,挑撥離間中國大陸與東協會員國關係的作法。

國務院的聲明剛發佈不久,就聽到我外交部發言人對美國此聲明表示「委婉歡迎」。雖然臺灣應該重視與美國發展友好關係,但是否要表態歡迎美國支持南沙所有島礁,包括太平島,並非全權島嶼,因此無權主張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的立場?美國的聲明又將如何減損我在南海的海洋權益?我政府相關單位應再深思

(作者爲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