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總統府:賴總統期盼國人理解包容尊重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王信福等37人聲請審查死刑相關規定之合憲性,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表示,賴清德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

待槍決的3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判刑法「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下,纔可以判處以死刑。

郭雅慧表示,我國迄今未廢除死刑,這次憲法法庭判決認爲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臺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說,賴總統理解臺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