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力低碳環保生活——江口法院審結一起涉能源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2025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施行,1月3日,江口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德江縣人民檢察院訴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履行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一案,並當庭宣判。
【案情回顧】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及國家關於推動加快天然氣利用的整體規劃要求,新區建設應當按照城鄉規劃和燃氣發展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但德江縣中心城區的部分小區,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未配套建設天燃氣管道,致使近1000餘戶小區業主不能正常開通、使用天然氣,老百姓反映強烈。德江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存在不依法履職的情形,依法向該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就德江縣偉才學府壹號小區、龍源首座小區、洪福城小區、公園道8號小區未完成燃氣管道設施建設問題進行整改,該局在收到檢察建議後無明顯整改成效,社會公共利益仍然未得到有效保障,德江縣人民檢察院按照集中管轄規定,依法向江口縣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訴訟。
【法院審理】
江口法院經審理查明,案涉小區未同步完成燃氣管道建設,近1000戶小區業主不能正常開通、使用天然氣,其中公園道8號小區在收到檢察建議後才進行燃氣管道建設。法院認爲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爲行業管理部門,未在職責範圍內履行燃氣管道建設監管工作,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貴州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仁市中心城區管道燃氣設施安裝與房屋建設同步實施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存在怠於履行法定職責的情形。
法院判決:責令被告德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履行城市燃氣設施建設監管職責,繼續督促偉才學府壹號、龍源首座、洪福城等三個住宅小區完成燃氣管道設施配套建設。
【法官寄語】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對新能源的開發利用提出更高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明確要求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明確了天然氣利用總體原則、適用範圍、管理部門及支持方向,其中城鎮居民炊事、生活熱水等用氣被列爲天然氣利用優先類範疇。
天然氣作爲清潔能源,其靈活高效的特性可支撐與多種能源協同發展,相比煤炭、石油等碳排放量更低,有助於減少酸雨形成,減緩地球溫室效應,在助力碳達峰乃至碳中和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切實解決了人民羣衆急難愁盼問題,是司法保障低碳環保生活、助力社會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不斷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讓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來源:江口法院
監製:田海 |審覈:崔嵬 |編輯:楊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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