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讀旺季到 勞動部啟動專案勞檢至少1800場
勞動部表示,已啓動113年工讀生專案勞檢,預計執行至少1800場以上。圖爲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表示,已啓動113年工讀生專案勞檢,預計執行至少1800場以上;另外統計去年度檢查結果,以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未給予休息日與例假日、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等樣態最多。
勞動部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因應暑期工讀旺季到來,已啓動「113年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對於經常僱用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並針對僱有未滿18歲工作者特別抽查,呼籲僱主應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表示,專案檢查預計執行至少1800場以上,將優先選列前一年度查有違法的事業單位,以及大專院校暨校區周邊經常僱用學生族羣的事業單位、大型或連鎖業者直營據點與建教合作機構、產學合作機構爲優先選列對象。
勞動部統計去年專案執行結果,全國實施1804場中,計有546場查有違法,違法率30.27%,合計罰鍰約新臺幣1473萬元。其中違反勞基法規定主要以「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159件、「未依法給予休息日與例假日」122件及「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95件爲最多。
依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僱用未滿18歲的工作者,應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如爲15歲以上未滿16歲的童工,除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每週工時不得逾40小時外,亦不得使其於晚間8時至翌日清晨6時的夜間時段工作。
如未滿15歲之人,原則不得受僱,除已國中畢業或工作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並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許可者,始不在此限,並準用前開保護規定。
勞動部表示,青年學子打工時發現僱主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形,甚至有違法僱用未滿15歲之人或疑似違反童工保護相關規定,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