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摸2幼子下體數年!瞎辯「玩摔角」遭判7918年破紀錄

獸父摸2幼子下體數年!瞎辯「玩摔角」,遭判7918年破紀錄。(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投一名獸父數年來以徒手撫摸2名幼子的生殖器至勃起,不顧小兄弟表達噁心、不舒服,甚至拒絕或拍打,就算被媽媽跟姊姊制止也不聽勸,直到社工偶然發現後才通報,獸父辯稱是和孩子「玩摔角」不小心摸到,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共2568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1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獸父自2個兒子分別滿4歲起至2020年4月間,每逢週一至週四、週六、週日,以每日1次之頻率,在房間徒手撫摸兒子們的生殖器直至勃起,經兒子們口頭拒絕、拍打,或姐姐目睹轉告媽媽後,經制止才停止。

法庭審理時,獸父辯稱自己是與兒子們玩摔角過程中不小心摸到他們的生殖器,他抓到就摔,難免會觸摸到,但不是撫摸,而且自己都在外面工作,沒有每個星期都在家,並沒有每天摸他們的生殖器。

大兒子出庭時證稱,大約在4歲時,爸爸就會跑進房間用棉被蓋起來,將手伸進去內褲裡面摸他的生殖器到勃起,大約摸5分鐘到10分鐘,一開始他還小所以不懂,直到國小三年級要升四年級,老師有上健康教育課,他才知道爸爸不應該這樣,也有反應過自己不舒服,長大後更覺得很噁心,會拍他的手說走開,表示拒絕,然後走掉。

小兒子也證稱,在大班之前,爸爸會在他睡覺跟看電視時,在房間牀上摸他的「一鳥」,「一鳥」就是男生尿尿的地方,有時候會隔着褲子摸,有時候會直接伸進去摸,他覺得很不舒服、很痛,會跟爸爸說不要摸,把他的手推開,但爸爸硬要繼續摸。

而媽媽與姐姐也證稱,多次看見爸爸去摸哥哥跟弟弟的下體,在浴室、房間都有看過,媽媽把棉被掀起來,看到他上下弄小孩的下體,會勸阻他,甚至把他的手扳開。

獸父反控雖曾質疑妻子因另結新歡,纔對其爲不利之證詞,但社工表示,自己是負責處理媽媽家暴事件,到家中向媽媽瞭解情況時,某位親屬在場提及小孩被猥褻,後續求證後才依法通報,之後由主責社工去接觸2位小孩。

法官認爲,事發是因社工調查家暴事件時,無意間經由第三人方得知才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倘若媽媽真因遭家暴而心懷不滿,早應向警員或社福單位舉報;其次,小兒子患有重症肌無力,如果未按時服藥無法自行正常行走,需要旁人攙扶,平時坐輪椅,坐椅子亦要他人抱上椅子,小兒子也證稱「我不會跟爸爸玩摔角,我那時候很脆弱」,因此法官不採信獸父說詞。

法官審酌獸父爲被害人之父親,未盡保護教養之責,爲滿足一己私慾,以徒手玩弄兒子性器官方式對其等猥褻,致父子關係疏離外,並造成兒子心理創傷,影響其身心成長之健康及發展,迄今亦未達成和解,推算獸父自兒子分別滿4歲起至2020年4月1日止,撫摸兒大兒子次數爲1773次、撫摸小兒子次數爲795次,共2568次;法官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共2568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1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