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遭大外割 警局判賠20萬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3年前盤查一名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卻施以「大外割」逮捕引發爭議,桃園地院近日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姓女老師20萬780元,對此中壢警方表示一切依照司法判決辦理。 聯合報系資料照

詹慧玲前年四月廿二日,從臺中搭火車到中壢車站,準備到排練室上課,半路遭葉姓員警攔下,要求她出示證件,詹慧玲拒絕後遭限制行動自由,葉姓員警搶走其手機拒讓蒐證,引發詹怒嗆「你真的很蠢」,隨即遭葉「大外割」摔倒在地並壓制上銬,導致其腿部、手肘多處瘀青及擦傷。

事件引發警察是否執法過當爭議,詹慧玲提告,葉姓員警遭依法院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二罪,各判四月、六月徒刑,葉放棄上訴;詹慧玲認爲責任不該由員警個人揹負,去年三月廿一日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壢警分局遞交二百萬元國賠聲請書,盼促進警政紀律改革。

今年五月,中壢警分局協議以廿萬元賠償詹慧玲,但她不接受而破局,詹再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求國賠三百萬七八○元。法院判決日前出爐,判中壢分局應給付詹姓女老師廿萬七八○元。

中壢警分局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不再上訴,當初涉及該事件的葉姓警員皆已承擔處分並已迴歸職場服務,後續一切依司法判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