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夜市辣妹老闆遇劫險被吃案 醉匪搶1千漏10萬
臺北市師大夜市27日深夜發生搶案,一名穿着火辣女老闆打烊後遇上搶匪,被壓制在地上,當時女老闆皮包內有10萬元現金,擔心被搶走,騙歹徒只有1000元,保住大部分的財物,案發當時警方認爲是一般的恐嚇取財案,警方31日抓到嫌犯,認定是強盜案件,坦承有疏失。
33歲的周姓嫌犯用外套遮臉着,在跨年日這天落網,不發一語。27日深夜,周嫌在師大夜市巷弄尾隨一名辣妹,趁着對方要開車門,轉身將女子撲倒在地搶了1000元現金逃逸,當時被害人身上有10萬元現金,向歹徒騙稱只有1000元,保住大部分錢財。
當時穿着短褲和網襪,走在巷子裡的辣妹準備開車回家,沒發現後頭有名平頭男子緊緊跟着,女子一打開車門,男子立刻衝上去,一雙手緊緊摀住女子的口鼻,不讓她呼救,接着把女子壓在地板上,威脅女子把皮包交出來。搶匪得手,立刻從小巷子逃跑,路過的阿伯看到搶案發生,跑過來關心,馬上打電話報警,過了十幾分鍾,警察姍姍來遲到達現場。
事發地點就在師大夜市附近的溫州街,監視器明明清楚拍下搶匪從後面偷襲,先是用手摀住女子的口鼻,還把她壓在地上,明明就是搶劫的動作,警方事後做筆錄時,卻認爲錢是女子交給搶匪的,而且當時錢包有10萬元,搶匪只拿走1000元,所以畫面上清清楚楚的搶劫行爲,變成小小的恐嚇取財
警方受理後,第一時間確認定這是恐嚇取財,引來外界質疑,警方擔心轄區出現強盜重罪,故意大罪化小罪想吃案,30日下午大安分局坦承錯誤,把這件恐嚇取財案子轉成搶案。大安分局副分局長賴正寬表示,「這個確實員警有疏失,因爲他有壓制的動作,所以我們從嚴來認定。」
原來警方可能擔心轄區出現搶劫重罪,績效會不好看,更會被列爲治安敗壞地區,只是這案件讓人不禁質疑,去年大安分局搶劫破案率高達8成,是不是就像這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美化出來的,大安分局認錯,要趕快平復民衆心中的吃案疑慮。
警方強調,已對相關人員做了懲處,而搶人的周姓男子到案供稱自己當天晚上喝了酒,怎麼搶的都不記得,但畫面會說話,不只強押被害女子還搶走財物,最後被警方依照強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