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大觀自救會 5大學生突襲前閣揆林全座車通通無罪
5名大學生去年爲聲援新北市「大觀自救會」,攔阻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座車,跳上座車引擎蓋、車頂抗議。(摘自大觀事件臉書)
北部一所大學法律學系學生鄭仲皓等5人,去年爲聲援新北市「大觀自救會」,到行政院長官邸附近,攔阻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座車,因跳上座車引擎蓋、車頂等方式抗議,事後被檢察官依刑法強制罪起訴。案經臺北地院審理,鄭仲皓等5位大學生抗辯是「政府拒絕溝通」,否認犯罪,法官認爲,學生妨害林全的權利輕微,目的只在提醒政府重視人民居住權,判5人全部無罪。
判決指出,2017年4月20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決議退輔會暫緩執行大觀案,要求行政院研擬解決迫遷問題。但前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卻在2017年5月4日說「大觀沒有人權問題,退輔會拆除動作持續進行」,學生見強制拆除在即,決定直接向林全陳情,攔車約3、4秒,未達違法程度。
新北市浮洲橋一帶的大觀社區,前身爲「婦聯一村」的福利中心,1963年9月被「葛樂禮」颱風侵襲後,因嚴重水災遷村,但福利中心的居民未受到協助、安置,成爲後來的居民,2008年起陸續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否則將面臨政府不當得利追討,形成社會問題。
去年5月4日早上8點多,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鄭仲皓、吳光庭、陳冠博;中原大學景觀設計系掣生林晉暘、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研究生蘇承志等5人,爲聲援大觀自救會反對退輔會強制拆遷,緊臨板橋榮家的大觀社區佔用戶訴求,到時任行政院長林全官邸旁的巷內等候,等林全步出官邸上車時,趁隙跳上林全的座車引擎蓋、車頂、後行李箱,並以身體趴在引擎蓋上方式,攔阻林全的座車前行。
警方獲報到場,抗議學生又與員警爆發拉扯,事後鄭仲皓等人全被函送法辦。大觀自救會成員當時表示,先前已多次函文行政院,要求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但政院只交辦給退輔會,不聞不問,繼續強拆迫遷,採取抗議行動是逼不得已,希望中央政府正視問題。北檢偵查後,鄭等5位大學生生被依強制罪起訴。
北院審理全案,法官認爲言論自由是人民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言論的型態,並不以語言文字等特定表現方式爲限,也可透過演出行動默劇、焚燒黨旗、以反戰理由燒燬徵兵卡、拒絕向國旗敬禮加以表現。
法官認爲,鄭仲皓等5人並無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的主觀犯意,縱使有爲向林全院長傳達大觀事件自救會成員訴求而跳上院長座車引擎蓋、車頂、後行李箱、或以身體趴在座車引擎蓋上行爲的象徵性言論,所使用手段僅短暫影響林全通行的權利。
就他們欲達成目的所使用手段的關聯性,及所要致力目的而爲強制行爲的整體事實、社會倫理價值予以權衡,並沒有達到應以國家刑罰權加以處罰的可非難性,不足認定已具有實質的違法性,不能用刑法強制罪相繩,判5人均無罪。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