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學生》嗆攝影師「網路訟棍」 梓梓挨告判賠5萬
「伊梓帆」成員梓梓(董梓寧)曾是《大學生了沒》班底,在2013年因故跟林姓攝影師發生言語紛爭,還在節目上稱對方「網路訟棍」,被一狀告上法院。桃園地方法院判斷,梓梓確實破壞林姓攝影師名譽,需賠償對方5萬元精神撫慰金。
▲梓梓被林姓攝影師提告。(圖/取自YouTube)
林姓攝影師2013年在臉書PO「外拍MD大頭症三部曲」,指外拍模特兒拒絕加臉書好友、要求縮減外拍尺度、已讀不回,並嗆「不拍妳的事業線,妳的臉有啥好拍的」。
梓梓在網路上看到林姓攝影師的文章,之後便轉發到個人粉絲團,並針對對方的言論一一回應,卻因此發生言語紛爭。2013年11月,她在《大學生了沒》分享這個經歷,並直指林姓攝影師是「名副其實的網路訟棍」,被對方告到桃園地方法院。
▲梓梓上《大學生了沒》,稱林姓攝影師是「網路訟棍」。(圖/取自YouTube)
林姓攝影師指出,自從梓梓在節目上公開批評後,朋友和合作的網拍模特兒都叫他「網路訟棍」、「你今天又告了誰」,導致他的人格和名譽受損。法院認爲訟棍是指「興訟、挑唆訟事並從中取利之人」,梓梓沒有考慮到節目影響力大,就說林姓攝影師是網路訟棍,確實造成對方的社會評價受損,判定她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