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 傳iPad於大陸部分地區下架
蘋果(Apple)的iPad這個商標名稱,早在12年前,在大陸就已經被深圳的唯冠電子公司註冊,因此惹出了侵權糾紛;而在大陸法院的一審結果,蘋果被判敗訴,恐怕大受打擊,現在甚至傳出,大陸部份地區的工商局已經介入調查,強制iPad下架。
一張工商局人員拿着iPad的照片(如下圖,翻攝自河北青年報)震撼大陸各大網站,因爲這證實iPad已經開始下架了。根據大陸媒體的說法,在河北商場原有的蘋果產品銷售櫃檯內看不到iPad2的身影,銷售人員解釋說,工商部門剛查過,iPad2暫時下架停售。
iPad2真的不能賣了嗎?東森新聞的上海特派記者走進蘋果上海旗艦店,大大的iPad廣告就映入眼簾,十幾臺iPad也放在桌上讓客人試玩,完全不受影響。店員表示,現在還沒接到官方的下架通知,也還沒有人來查過。
唯冠電子律師表示,iPad商標是深圳唯冠在10年前就已經註冊的商標,他說美國蘋果公司在進入中國市場之前,並沒有將該商標買下來就擅自使用,這明顯是一種強搶的行爲。
唯冠電子所註冊的商標,雖然IPAD四個英文字全都是大寫,和蘋果的iPad 只有第二個P大寫有一點不同,但相似度實在太高;中美大戰開打,一審結果蘋果公司卻敗訴,雖然還能再繼續上訴,但如果iPad在大陸必須先下架,銷售必定大受影響。因此現在外傳,雖然唯冠要求人民幣上百億摺合新臺幣5百億的和解金,但下架這把刀就架在脖子上,蘋果會不會妥協?答案近日就會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