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假球簽賭案/出庭球員否認打假球 部分認簽賭
士林地院昨天二度開庭審理SBL假球案,洋將斑霸出庭否認犯罪。記者林伯東/攝影
吳季穎去年遭暴打假球,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加重詐欺、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賭博等罪,分別起訴十名球員及邱繼緯等簽賭五人。球員陸續出庭,無人坦承打假球,部分承認簽賭。運彩條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二千萬以上五千萬以下罰金。
此案犯罪事實鞏固在吳季穎供詞,吳昨忘記帶身分證,當庭拍照,辯護人稱尚未閱卷完畢,吳在偵查陳述皆屬實,但犯罪金額沒那麼高,詳細答辯二週內陳報。
塞內加爾籍球員斑霸說,他是領導者姿態控制比賽,不需其他球員指導怎麼打球,中文不流利,沒辦法和吳季穎溝通如何打假球,手機也沒有簽賭應用程式;從非洲來臺灣打球就是爲了要贏,檢方指控他叫暫停那場比賽,是不信任後衛才叫暫停,這是球場上戰術。他強調,去年十二月迄今沒收入,來臺工作是爲了家人,期盼法官儘速解決此案,回到以前生活。
顏聞佐在法庭痛哭,他說板凳球員須獲主力球員認可,否則會被排擠,不敢拒絕吳季穎纔會下注簽賭;但「我絕對否認打假球」。李其恩與邱廷昱坦承加重詐欺及賭博罪,幫吳季穎簽賭下注。邱忠博否認打假球、下注、分紅。吳祐任說,起訴書稱故意失誤或故意控制比賽節奏等不明確,請求提出具體打假球行爲。遭起訴的最後一名球員黃鉉閔,法院定今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