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假球案!前球員黃鉉閔不認罪 稱收錢是因打得比預期好
前球員黃鉉閔不認罪,稱收5000元是因爲打得比預期好。(李文正攝)
士林地院今天(9日)審理SBL假球案,傳喚前裕隆後衛黃鉉閔到庭,他坦承收錢,但否認有打假球,並稱收受的5000元,是獎勵金,柯旻豪告訴他打得不錯,「我想可能是打得比預期還好,所以纔給錢」,否認有觸犯刑責較重的《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檢察官起訴,黃去年2月24日裕隆隊對柏力力比賽,黃故意運球出界,讓比分控制在下注範圍內,4月8日比賽剩下2分18秒罰球不進,4月16日在賽事中故意失誤、故意控制比賽節奏、故意投偏,讓對手輕鬆投籃等方式控制比分,並收取3000元、5000元,作爲打假球報酬。
黃坦承有收到柯旻豪給的現金,但他認爲是自己打得比預期還好,所以柯纔給他獎勵,否認有配合打假球。辯護人則稱,4月8日比賽黃得7分,已經超過平均得分,並沒有放水打假球,另外罰球不進的部分,黃也有罰球雙進。4月16日比賽是因爲主力不在場,所以得分比較少,與他平常的表現相差不遠。
辯護人聲請傳喚吳季穎、周𬀩宸、吳祐任、黃品瑄、顏聞佐作證並進行交互詰問,證明黃鉉閔沒有打假球,辯護人以很多人要問吳季穎,希望檢察官主詰,但檢察官則說「被告不認罪就由辯護人主詰」,辯護人點頭。法官諭知5月14日續行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