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時內沒做核酸,要負法律責任?收到此類短信注意了!
6月3日中午,一名50歲左右男子匆匆趕到阪田某核酸檢測點,請求工作人員馬上爲他核酸採樣。而工作人員覈驗信息後,發現他兩天前做過一次核酸檢測,結果爲陰性,無需再檢。
“如果不再做一次的話,我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男子着急地說。
在現場維持秩序的龍崗公安分局阪田派出所民警王磊察覺到了異樣,將男子帶到一邊瞭解情況。
原來,男子姓邱,剛剛收到一條短信:
親愛的市民,按疫情防控要求,請您於6月1日14時30分到福田體育公園核酸檢測點進行採樣。請在收到短信後三小時內前往……
後面還附有一條鏈接,要求按提示輸入個人身份證、銀行卡等信息,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看要“追究法律責任”,邱先生便慌了神,於是出現開頭一幕。民警王磊告知邱先生這是詐騙,千萬不要點擊鏈接,隨後對他進行了反詐騙宣傳教育。
騙子通常冒充“疫情防控中心”工作人員或醫生護士,發送短信或撥打電話,要求配合登記信息,爲下一步詐騙做準備;
或者謊稱事主手機號涉嫌發佈假新冠疫苗信息爲由,要求配合調查,然後主動將事主電話轉接至所謂的“公安局”,誘導受害人轉賬進行“資金清查”。
深圳龍崗警方提示,無論騙子冒用哪個機關的名義,騙局最後一步會誘導填寫銀行賬號、密碼、手機驗證碼等或轉賬。市民接到可疑電話或信息,可以撥打110、96110諮詢,也可以直接到現場找民警諮詢。
來源:深圳新聞網
美編:張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