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免稅額 調高至3.5萬元

民衆出國購物回臺,入境免稅額自今(26)日起調高至3.5萬元。 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衆小確幸來了,財政部關務署昨(25)日表示,民衆出國購物回臺,入境免稅額自今(26)日起調高至3.5萬元。關務署評估,每年減稅利益約305萬元,旅客感受會非常明顯。

原本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或家用行李物品,在排除管制品及菸酒後,每人免稅額上限爲2萬元,若超過,入境時應走紅線申報櫃檯。

入境免稅額調升

不過許多民衆不熟悉這項規定,此外不少旅客會到海外購買精品、名牌包,相當容易超過2萬元免稅門檻,外界認爲免稅額有調高必要,立委也要求財政部應評估調高。

由於入境免稅額2萬元這項額度自1989年就訂定,至今已35年未曾調整,關務署在參考物價指數、國民所得、國際物價、以及相關國家的國際趨勢等,決議修正提高免稅額度至3.5萬元。

關務署是在今年4月1日預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修法,調高免稅額至3.5萬元,並於5月底完成法案預告程序,並於6月24日發佈修正,依規定,生效日維修正日起算至第三日,即6月26日起生效。

關務署副署長陳世鋒表示,免稅額從2萬元提高至3.5萬元後,每年在關稅、營業稅的稅收損失合計約305萬元,額度雖不高,但對於每位旅客的感受卻非常明顯。

另外,配合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關稅法、貨品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及行政院組織改造,關務署也同步修正其他條文,除配合機關名稱修正與法源依據,還包括新增洗錢防制物品申報方式,也就是增訂入境旅客寄存行李物品如屬洗錢防制法規定應向海關申報者,可先以電腦連線傳輸申報資料。

陳世鋒解釋,過去只能用紙本臨櫃申報,但新制上路後,攜帶超過新臺幣10萬元以上、1萬美元、或人民幣2萬元出入境時,都可預先用電腦連線申報,提高便利性。

過去在完稅價格覈定方面並不明確,此次修法也一併修正,以及明定攜帶超量行李繳驗許可證說明,入境旅客攜帶進口行李物品超過限制範圍者,應自入境隔日起兩個月內繳驗輸入許可證,或相關主管機關核發的許可或證明文件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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