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地磚鬆動前主播老母摔傷 判北市府國賠32萬確定
▲前主播母親因人行道紅磚鬆動而摔傷,獲准國賠32萬餘元確定。此爲示意圖,非事發地人行道。(圖/翻攝高雄市交通局)
前主播裔式敏87歲的母親周敏,2017年間乘坐輪椅由外傭推行外出,經過臺北市松山區永吉路與基隆路口的人行道時,因路面地磚鬆動不平,致輪椅傾斜翻倒,周敏因此摔傷,請求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近250萬元。一審判準國賠10萬餘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24日加碼判準國賠32萬餘元確定。
判決指出,周敏於2017年3月24日14時許,乘坐輪椅由外傭推行外出,行經永吉路與基隆路口的人行道時,因路面地磚鋪面鬆動不平,輪椅輪胎卡在凹陷處失去平衡而翻倒。周敏頭部左側、臉部及左眼重擊地面,送醫治療後,發現臉部、左眼、鼻樑都摔出外傷。而眼睛自乾性黃斑部退化症轉爲溼性黃斑部病變,鼻樑還因受撞擊引發急性鼻竇炎,原有的憂鬱症加劇,更出現排泄障礙等 傷害。周敏認爲管理人行道的臺北市府管理不善,因此請求國家賠償249萬1466元。
一審臺北地院審理時,臺北市府拒絕國賠,辯稱管理並無疏失,況且周敏乘坐輪椅未系安全帶,又或者沒坐穩、速度太快,都有可能,周敏與有過失。但臺北地院認定臺北市府有疏失,必須賠償,但經過計算後,僅判準國賠10萬1824元。
周敏針對敗訴的102萬餘元上訴二審,二審高院於審理後,24日做出改判。高院仍認定臺北市府有疏失,必須賠償。高院還函詢臺北榮總,發現周敏於事故發生後,病情變化,提前開立藥物,且有輕生意念,病情加劇,睡眠不佳,引發老年便秘,可見周敏確實因本案造成損害。高院重新計算損害,改判決臺北市府必須賠償32萬3255元,其中包含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