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熟睡遭6度性侵 夫偷拍性愛片威脅公開下場竟獲緩刑
丈夫拿出偷拍的影片說「我想不開的話,我就把這兩個都上網」,法官認爲男子事後拿20萬和解,判緩刑5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人妻小芳(化名)8年前在大陸嫁給丈夫後搬回臺灣,卻遭丈夫6度趁她熟睡時直接性侵,丈夫甚至會拿性器放在她的嘴巴外摩擦,後來丈夫懷疑她外遇,竟拿出偷拍的影片說「我想不開的話,我就把這兩個都上網」,法官認爲男子事後已拿20萬和解,判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小芳8年前在大陸福建省寧德縣結婚,年底就返臺住在高雄林園區,隔年在臺登記,但男子卻在民國105年至106年間高達6次趁小芳熟睡時,以性器、手指進入小芳性器,也會用口吸吮胸部,以性器放在小芳嘴巴外,摩擦嘴脣、牙齒,後來小芳到中部工作,有時因忙碌週末無法回家,竟遭男方傳訊息恐嚇。
男子傳訊息稱「以前我錄的我要拿出來給別人看嗎」,還張貼小芳爲他口交的影片和2人上空裸照說「我想不開的話,我就把這兩個都上網,如果我這樣給他PO上網,你不要怪我」,小芳後來崩潰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後來在男子住家搜出手機並發現訊息內容。
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爲男子犯行屬實,審酌他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也已和小芳和解並賠償20萬元,依犯乘機性交罪、乘機猥褻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合併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禁止對小芳家暴,並在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3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