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不肯「拍裸照」供意淫…色人夫狠威脅:公開妳性侵往事

少女小薰化名)深怕自己過去遭性一事媽媽知道,竟乖乖交出自己私密照給沈男。(圖/翻攝pakutaso)

記者徐愷昕臺北報導

沈姓男子爲了滿足自己性慾,竟在交友軟體結識未成年少女,除了與她們發生關係,也強迫少女拍攝裸照及私密處影片。沈男一日因少女小薰(化名)拒絕再拍攝私密照給他,竟捏造出薰母的臉書威脅小薰,「若妳不肯乖乖照做,就要把妳過去遭性侵一事向媽媽公開」。事件曝光後,沈男遭移送法辦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法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沈姓男子爲了取得少女小薰(化名)的裸照,竟開設「薰母」臉書假帳號騙她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沈男2018年11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7歲少女香香(化名),在那之後的一星期內,他便將香香約到一處旅館發生關係,期間還拍下性愛片。隔年2月,沈男以同樣手法結識15歲少女小薰,2人互相曖昧一陣子後,沈男便提出要求,要女方拍攝私密照,小薰不疑有他,乖乖交出62張照片以及5個裸露影片,而那段期間,沈男其實也常趁2人視訊時,偷偷截圖小薰未穿衣時的樣子,故他手上還握有小薰29張不雅照。

小薰2019年6月間表明不願再提供裸露照片及影片,沒想到沈男得知後相當生氣,竟恐嚇小薰,要將她過去遭性侵害一事告知她媽媽,接着又於隔月創設「薰母」的臉書假帳號,自導自演對話,讓小薰誤以爲媽媽將知道實情,嚇得小薰趕緊依照沈男指示,再傳送6張照片以及2個影片。事件曝光後,沈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士林地院審理時認爲,沈男爲滿足自己的私慾,竟對香香、小薰做出上述行爲,顯然已殘害2少女身心健康發展甚鉅,但考量他犯後坦承所有犯行,目前也已對2少女賠償完畢並達成和解,審結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偷偷分享少女秘密

案發現場/日女大生井口真理子來臺遭分屍 冷血運將夜見飛顱狂繞

聽老刑警重回現場

YT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