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約小三誤撥給副總妻 外遇離婚扯出小四
臺北市1名上市公司女副總在前年接到江姓丈夫致電找她約會,夫妻倆都結婚30年了,老公突然的邀約讓她直覺有異,追問之下,老公坦承原本是要打給小三卻誤撥給妻子,而小三是海產店張姓女清潔工,因爲一通電話陰錯陽差造成離婚,張姓女清潔工傷害婚姻被判賠償10萬元。
一通誤撥的電話接起來,卻有可能導致婚姻破裂,102年3月1名上市公司唐姓女副總接到結婚30年江姓丈夫打來的電話說要約她約會,她驚覺有異一追問才發現,原來老公有了小三,對象是海產店的清潔員工50多歲的張姓女子,江男與張女兩人在海產店認識交好,常常在附近約會。江姓男子經常在下班後來找張姓女子,兩人就在東區的飯店約會十幾次,但張女不甘江男疑似跟另名女子有染,甚至常常在電話中質問江男說,「你去找謝姓女子賣牛奶啦!」意旨酸他是牛郎。但江姓男子還安撫她說「免擱講了啦!我只和你睡」,沒想到這些對話變成證據。
被告張姓女子律師詹文凱表示,「張小姐她平時講話就比較直接,從電話錄音裡面,也許會讓人覺得她講話是否太超過一點;江先生有時候心情不好,會找張女小姐去吃飯,然後喝酒這樣。」
張姓女子辯稱,雙方只是朋友約在附近吃飯而已;但這種說詞聽在元配唐小姐耳裡,覺得根本是在強辯,原告唐姓女子律師袁秀慧表示,「第三人碰到這種情境下是不能接受,她(張女)的行爲已經造成婚姻忠誠上的破壞。」
法官判決指出,刑事部分因爲證據不足判無罪,只是民事上因張姓女子在意江姓男子的交友狀況,超越普通朋友,判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外遇曝光之後,江男與女副總雙方離婚,而小三也跟江男撕破臉,一通電話陰錯陽差拆散一段婚姻。(新聞來源:東森新聞)